死鱼不应承担的责任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7-27
    这个夏季高温多雨,这个夏季蓝藻频发。

    云南滇池,江苏太湖,安徽巢湖,湖北东湖,乃至沿海部分海域,水质恶化,污染严重,生态警种随着滚滚雷声接连敲响。

    是什么原因导致大量死鱼浮尸江湖?是什么原因导致去年哈尔滨市断水,今年无锡市闹水荒,以及全国许多地方饮用水源告急、水质全面下降?是污染,是可怕的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污染,还有对天然河道与湖泊的无度开发和破坏,还有水上运输与旅游业的兴旺发达,等等。7月12日召开的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上述原因进行了分析认定,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提出要加大流域内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全面淘汰或关闭小型污染企业,今年年底前流域内所有城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和面源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决心很大,对付这些老问题也只能用这些老办法,但愿能够令行禁止,措施落实到位。

    也是在这个会议上,提出“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要在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围网养殖”。这个提法如果是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且充分考虑到产业发展、消费需求及渔民就业安置等问题,那么就应该坚定不移地执行。但是笔者认为,政策决策部门万万不能被社会上一些不实言论所误导,不能不听听渔业这样的弱势部门、渔民这样的弱势群体的声音,不能随意夸大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渔业经济对地方的贡献和所显示的政绩,自然比不上造纸、化工、印染、酿造、纺织等产业,更比不上重金属产业,如果牺牲了养殖业就能换来一湖清澈的湖水,何乐而不为呢?而事实上,在为污染划定责任和制定防治措施这个问题上,如果抓不住西瓜,只好去抓芝麻,其结果就会偏离轨道,其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其结果就不是坚持科学发展观。

    水域污染导致养殖业年年遭受重创,渔民群众年年遭受经济损失。能够让哭泣的渔民承担污染的责任吗?能够让白花花的死鱼承认是自己溺水身亡吗?鱼类有知,情何以堪。

    养殖业不能承担水域污染的责任,理由如下:其一,养殖业是水域污染的受害者。今年6月,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海水重点养殖区主要受到无机氨、活性磷酸钙和石油类的污染,湖泊、水库主要受到总氨、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的污染;2006年全国共发生渔业水域污染事故1463次,污染面积约9.4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43亿元,可测算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36.43亿元。结论有了:渔业水域的主要污染物是外源污染,天然水域的渔业经济损失还远远大于养殖水域。

    大家发现,枯水季节养殖业较少发生死鱼现象,沛水季节却常常死鱼,这不是怪事吗?本来鱼儿离不开水,但是从天而降的甘霖,洒向大地,渗入土壤,汇入江河湖泊,已经携带了大量的污染物,鱼儿张开小嘴吸进的是一口口“毒药”。

    2006年3月,因上游污染侵入,导致河北省白洋淀大面积死鱼,养殖渔业损失125万元,天然渔业资源损失700余万元。保定市政府于事故当日即对养殖渔业损失进行了赔偿,而直至今年5月,天然渔业损失第一笔赔偿金150万元才得以落实。每年全国发生多起类似重大污染死鱼事故,真正拿到补偿的是少数。另一方面,全国渔业部门每年拿出大量人力、财力,在江河湖泊普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弥补天然渔业资源的损失。

    其二,养殖业不可能造成严重水体污染。

    我们知道,鱼类是历史上古老的生命,也是现实中脆弱的生命,水体的氧气含量、温度、酸碱度不适,水质不达标,以及喂料的不慎,很容易引起鱼类死亡,养鱼比种庄稼要小心费力很多。一旦养殖鱼池出现异常,养殖户会及时向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求助,小心翼翼地查找原因,对症施药。

    最近几年,我国水产品出口额一直居大宗农产品首位,水产品出口能够不断突破贸易壁垒,顺利通过国外市场高标准的检测关,说明水产品质量是过硬的,说明养殖业自身的污染是微乎其微的,说明水产养殖的用药用料还是可控的。

    沿海工厂化养殖和内陆池塘养殖,面积逐年增加,养殖密度也确实比较高,但是并没有造成水域和环境污染,更没有大量死鱼现象。越来越多的养殖场引入循环水、净化水设备,用晒盐场或工矿业的废水养鱼,反而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内陆地区的稻田养鱼、稻田养蟹、桑基鱼塘等养殖模式,树立了生态农业、主题农业的典范。至于湖泊围网养殖,多采用天然饵料和人工喂饲相结合的模式,远远未及影响水域生态的程度。

    湖北武汉的东湖,是武汉市的饮用水源和旅游景区,据笔者所知很少有围网养殖,今年7月11日再次出现30吨死鱼“翻塘”;同在武汉的南湖,同样没有围网养殖的南湖,多年来死鱼翻塘成了“家常便饭”,罪魁祸首就是城市排污。犹如人类的“非典”,畜牧业的疯牛病、禽流感一样,渔业也曾出现过1993年的虾病大流行等现象,绝非养殖密度大或养殖污染造成的。

    其三,水能养鱼,鱼也能养水。

    水至清则无鱼,无鱼未必水至清。千古以来,有水就有鱼,鱼水共生,组成和谐的水域生态系统。终于有一天,人类的活动要打破这种和谐与平衡了。

    陆地上恐龙的消失,是因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与恐龙同时代的“活化石”中华鲟等得益于庞大水体的保护延续着顽强的生命,现在却要被人类所毁灭。我国中东部地区的湖泊,由于受人类活动的挤压,面积萎缩,灾害频发,而西部的高原湖泊,大多还保持着鱼水共生的和谐局面,相对远离尘世的新疆喀纳斯湖,甚至还经常出现神秘的“湖怪”(大型鱼类)。

    动物、植物、微生物和水体共同组成水域生态系统,水里没有了鱼类,就像陆地上没有了人类和动物,那是真正可怕的原始和荒蛮状况,植物就会疯长,微生物就会泛滥,而且真正是一潭死水。武汉东湖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经常暴发蓝藻,国内外专家建议多投放鲢鳙鱼,进行“生物治藻”,效果颇佳,1985年起连续十年未发。现在积重难返,“生物治藻”不管用了。其他湖泊也采取过类似的方法。鱼水一家亲,相生相融,绝不会互相伤害。

    其四,关于太湖、滇池和巢湖。

    因为工作的关系,笔者近年曾分别泛舟这三大湖泊,侧重考察养殖渔业和湖区生态,情况皆略知一二。

    太湖周围城市密集、人口密集、工业密集,既是苏州、无锡等城市的饮水源,又是江苏大闸蟹的主产地。长期以来,供水和产蟹并不矛盾,为了确保城市供水的第一需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养殖面积进行调整,围网养殖逐年“瘦身”,对投饵投药进行限制,常年雇用民工在湖面上打捞水葫芦、杂物等。笔者看到,太湖围网养殖规划有序,养殖水域水质较好,恰恰是在湖区边缘水域和河道中,垃圾成堆,沿河倾倒,水质黑臭。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这组镜头在脑海里无法抹去。

    滇池受蓝藻之害由来已久,十多年前就有“周边农民拿蓝藻当油漆刷墙”之说。滇池虽大,却不能承受全体昆明市民排污之重。当地管理部门请来水产院校的专家,划出一大片面积来投放白鲢等鱼类,结果显示,那一片水域微风细浪,景色倒映,其他大部分水域混沌一体,绿泥遮面。这是五、六年前的事。

    巢湖水色偏黄,湖面开阔,置身其中有水深浪高之体验,围网养殖难以深入湖中腹地,自然不存在养殖面积过大的问题。地处省城合肥下水方向,或许也是其步滇池之后尘的重要原因。

    归根结底,既然养殖业不应承担水域污染的责任,防治污染就不能以牺牲养殖业为代价。具体到湖泊水域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在目前本来就是天然水域、自然放养占主导的前提下,分别不同的湖泊现状,规划和压缩围网养殖面积,加强对人工养殖的管理,不失为一种补充措施。正确处理好鱼水关系,能够为涵养生态、净化水质发挥很好的作用,这需要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的限养或禁养。

    对养殖业自身存在的轻度的、局部的、小面积的污染,当然也要引起高度重视,重点在于把住用药和饲料种类。促进养殖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水产养殖业,这几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需要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作者:余向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