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屠宰场部分肉以次充好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7-31
     今年以来,猪肉价格持续走高,肉价、肉质深受市民关注。据市民举报,近期以来,宁德市场上出现了母猪、公猪混合商品猪肉进行销售的现象,令人担忧。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肉,28日晚,市政府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经贸、卫生防疫等部门,成立临时联合执法组,对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突击检查。

    28日晚9时33分,联合执法组人员到达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时看到,工人们已陆续对栏内的生猪进行宰杀。据蕉城区兽医监督所的驻场兽医王和泽介绍,当晚,在屠宰场内共发现种猪21头,其中公猪15头,母猪6头,另外还有僵猪8头。王和泽说,这些公猪、母猪大部分都是淘汰后的,进场前都有经过检疫。而所有场内的僵猪要等屠宰后再进行检疫,如果是病猪就要进行掩埋,如果肉质没问题,也可以在市场上销售。

    联合执法组深入屠宰场检查

    屠宰场管理涣散

    据悉,生猪的屠宰销售有着一系列严格的法规。必须经过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市场查证验物,经这四道关口后,猪肉才能流向市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驻场兽医对进场生猪的检疫、备案工作并不完备,甚至敷衍了事。当晚,在突击检查过程中,联合执法人员发现屠宰场之前刚宰杀了一头死猪,幸好检疫人员及时发现,并予以查扣。对于此种情况,驻场兽医是否有给予详细记录呢?兽医王和泽给记者提供了去年的病死猪记录,但为什么没有今年1月至7月的病死猪记录呢?是不是没有病死猪呢?对于记者的提问王和泽说,今年到目前为止已查处了15头,但没有做任何记录,原因主要是业主不配合。是不是业主不配合,就可以不做任何记录呢?病死猪没有记录,那么进场的母猪、公猪以及僵猪有没有记录呢?在采访中,屠宰场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生猪进场清单,里面并没有对母猪、公猪以及僵猪进行标注。

    检验检疫靠目测

    在此次突击检查中,联合执法组人员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场内的第19#栏里躺着1头母猪,已经奄奄一息。而当驻场的兽医王和泽对其进行检查时却说,这只是一头淘汰母猪,不是病猪。而他所下的结论,仅仅是根据经验和肉眼目测。

    “平时对生猪进行检疫,都是用眼睛进行目测。”王和泽说,经过目测场内的15头公猪、6头母猪都不是病猪,至于隔离栏里的8头僵猪要等屠宰后进行检疫才能知晓有没有病,然后再作出处理。

    联合执法人员对于屠宰场目前的检疫手段表示担心。

    屠宰场生猪宰杀现场

    部分猪肉以次充好

    据执法人员介绍,公、母猪肉上市必须与一般菜猪作出严格区分,在价格上也应当有所区别。公、母猪肉的皮厚、肉质粗硬,很难煮烂,且味道差,食用价值低档。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按规定,出售公、母猪肉,必须实行挂牌销售并适当降低价格。但执法人员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却经常发现有经营者将公、母猪肉当作商品猪肉售卖,坑害消费者。

    记者采访了屠宰场的厂长阮细流,他说,今年屠宰场日宰杀生猪总量大约在130头,向以东湖市场为主的城区各市场提供90头猪。在所提供的90头猪里,含有几头母猪、公猪或僵猪呢?兽医王和泽说,现在屠宰场平均每天宰3头。而这些猪并没有明确标识,通常都是与商品猪肉混合销售,并没有按规定挂牌销售。猪肉以次充好混合销售,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市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一旦母猪、公猪或僵猪与商品猪在市场上混合销售,消费者是很难辨别的。按照《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种畜及晚阉畜产品,还应当有明确标识,方可放行出厂(场)。

    在采访中,一些市民对于肉类食品价格的上涨表示可以理解,而在这炎热的夏季,市民更关注的是肉类食品的质量。他们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市场的检测和监督,加强对市场猪肉质量的监控,以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资料】: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规定:农业部门的动物检疫员要详细了解生猪来源情况,认真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免疫耳标,并做好临床健康状况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猪,决不能让其入场。只有检验合格盖章的生猪才能转送入屠宰场宰杀。同时,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进行规范记录,确保可追溯。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屠宰场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检疫检验和检测管理制度,对进场牲畜屠宰情况、检疫检验结果及检出的病残牲畜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发现牲畜疫情,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梁辉约 徐烽 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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