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况》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世纪90年代农业发展进入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新阶段,为进一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明确提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总体是安全、放心的。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各级农业部门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各地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目前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3%以上;畜产品中“瘦肉精”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逐步增强,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一)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持续上升
根据2003-2007年37个城市蔬菜中甲胺磷、乐果等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我国蔬菜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持续上升。2007年1月、4月两次监测,蔬菜中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3.6%。其中,蔬菜生产基地合格率为96.7%,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合格率分别为93.7%、91.7%和92.5%。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逐年提高。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
根据2003-2007年22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以及磺胺类药物等兽药残留监测结果,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总体呈上升态势。2007年1月、4月两次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8.8%和99.0%
从监测结果看,屠宰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9.1%、99.5%、100%和96.5%;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磺胺类药物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8.7%、99.0%和99.2%。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呈上升态势
根据2005-2007年22个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近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处于上升态势。
2007年1月、4月两次监测,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的平均合格率为99.6%,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分别为100%、99.7%和99.3%。
2007年4月对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水产品进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污染监测,合格率为91.4%。
水产品产地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增强了我国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2006年出口量和出口额达到301.5万吨和93.6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和18.7%。
二、加大产地保护和生产环境监测力度
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力度。
一是出台相关法规和规章。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颁布了《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要加强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防治农业环境污染。二是加强环境监测与管理。建立产地监控和评价机制,监控农产品产地安全变化动态。初步掌握了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引导农民采用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同时,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广泛开展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的扩散和蔓延,减少农产品污染。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和生产源头治理
近年来,农业部陆续开展了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品中药物残留专项监控计划,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的行为。
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在国内的销售和使用。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获收缴工作。上半年全国农业部门共查获收缴5种禁用高毒农药488.7吨,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农资市场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六年来,各地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52万多人次,查获各类假劣农资产品105.6万多吨,有效防止了假劣农资进入农产品生产领域。
四、例行监测制度不断完善
农业部自2001年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以来,共检测蔬菜样品8.3万个,畜产品4万个,水产品1500多个,获得有效数据110万个。目前,例行监测内容包括对全国37城市蔬菜中农药残留,36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以及22城市水产品中氯霉素和硝基呋喃污染的监测,农业部根据监测结果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同时,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结合实际,开展了省级例行监测工作。目前,部、省两级相结合的例行监测网络已基本形成,覆盖范围和品种也不断扩大。通过例行监测工作的开展,各地以监测结果为依据,及时发现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采取针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纵深拓展。
五、农业标准化能力显著增强
“十五”期间,农业部共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800余项、行业标准2235项,指导各地制定农业地方标准8000余项,是此前农业标准总量的1.6倍,标准范围拓展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内容延伸到加工、包装、贮运等各环节,基本建立起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
组织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39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100个,引导各地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区近3500个,带动面积超过5亿亩。标准化推动规模化和产业化,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农业部十分重视农业质检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截至2006年,已建设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各行业分布情况见图5。初步形成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到2010年,国家还将在现有基础上,投资装备1个部级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42个部级专业性质检中心、15个部级优势农产品区域性质检中心、36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和1200个县级质检站,进一步提升农业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省级以上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同类质检机构水平。
七、安全优质的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
目前已经形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截至目前,全国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860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4600个,面积31600万亩。全国有5315家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14339个,实物总量7200万吨,认证产地面积15000万亩。经中绿华夏认证的有机食品标志使用企业600家,产品总数2647个,实物总量1956万吨,认证面积4664万亩。优质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90%。近5年来,绿色食品出口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已得到40多个贸易国的认可。发展品牌特色产业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
八、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
2004年以来,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京、津、沪等8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在“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试点”中初步实现了农产品的源头追溯和流向追踪,尤其在产品标签信息码的开发、管理、使用、查询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在山东寿光等地开展了以条形码为主要手段的"无公害蔬菜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在南京市启动了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试点。在上海市开展了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现了部分鸡蛋产品的源头可追溯。
以标识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产品标识行动”,狠抓农产品产地安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的全程可追溯管理;以主要种植业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为重点,在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及主要农产品规模种养殖场,把质量安全可追溯作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考核内容,全面推进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推进可追溯制度建立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农产品标识,强化标识监督检查。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环境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我国已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别是2006年11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还有:《农业法》、《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农业部还组织起草和颁布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并正在起草《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本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十、依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
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日常检查,加大对产地和市场的抽查力度,及时追溯不合格农产品生产源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市场秩序,保证消费安全。
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执法能力,确保依法行政。目前,全国已有1662个县、175个地市州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2.3万多人,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主力军。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活跃
1984年我国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06年成功争取到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持国资格,同年9月我国政府与挪威政府在北京合作举办了第28届CAC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我代表团提出的多项建议被采纳,并获准参与3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2007年5月,农业部在北京举办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39届会议。来自52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和7个国际组织的199名正式代表参加了本届会议。会议的成功举办提升了我国在国际农药残留标准制定中的影响,也向国内外宣传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成果。
从2004年开始,农业部启动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展对各国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进行评议。2006年,农业部共接收到27个WTO成员发布的307项TBT/SPS通报。2007年5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检验检疫等部门,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结束语
食品安全是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各国都在为之不懈努力。在过去的短短几年时间里,中国政府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取得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安全消费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任务还很艰巨。
为此,中国政府将以源头治理为重点,严把农业投入品尤其是违禁药物使用关口,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推进农产品标识行动为抓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以加强例行监测为着力点,建立违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以加快标准制修订速度为着眼点,与CAC标准接轨,完善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以强化宣传教育为手段,发挥专家和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普及科学消费知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努力把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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