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饲料安全倡议书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11-12
     全省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步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畜产品总量供应的日益满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人们对畜产品安全卫生的要求日益强烈。但是,近年来极少数企业为了追求不当利益,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或在饲料中任意添加未经国家允许的饲料添加剂,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甚至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饲料行业的形象。最近国家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旨在坚决杜绝饲料、兽药和畜禽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和不安全隐患,以确保老百姓食用安全、卫生、放心的动物性食品。饲料作为生产畜产品的投入品,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每一位从事饲料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理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饲料产品,以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来回报社会的厚爱和时代的恩泽。在此,我们向全省饲料行业同仁发出倡议,郑重向全社会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坚守正确的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的行业形象,决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的饲料产品。

    二、严格按照《饲料卫生标准》、《饲料标签》国家强制标准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等农业部公告的要求,决不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坚决杜绝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严格执行加药饲料的休药期标定,决不超量超范围添加药物添加剂。坚决杜绝无标生产经营和标签标识与产品质量不符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严禁使用发霉、变质,有毒、有害的饲料原料或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饲料成品,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厂出厂。不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及证号不全、标签不合格的饲料。

    四、严格执行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决不生产、销售无证、无号、无标签、无标准的“四无”饲料,不超范围生产和经营。

    五、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他人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的饲料。

    六、恪守诚信宗旨,不对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夸大虚假宣传。

    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觉维护饲料市场正常秩序,不哄抬物价或搞不正当竞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社会责任重如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让我们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维护养殖动物健康,保证畜产品安全卫生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山西省饲料工业协会

    山西汇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赵瑞峰

    太原市潞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梁彦明

    山西正大有限公司 王建英

    文水县大象禽业象丰饲料有限公司 吕锐锋

    大同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乌 欣 董宽虎

    山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 张志恩

    山西亨通饲料有限公司 赵柱山

    山西晋龙饲料有限公司 王苏龙

    太谷生康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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