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不再批准设立中小生猪屠宰厂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12-24
     2008年~2010年年底前,我省原则上将不再批准设立年屠宰设计能力在1万头以下的生猪屠宰厂。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辽宁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作出规定,到201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区市场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市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原则上,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可设1~2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城市建城区周边20公里内郊区乡镇可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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