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兽药产品质量问题分析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05-05
     日前,胶州市畜牧局在市畜牧局会议室召开了由全市兽药生产企业和部分经营业户参加的兽药产品质量问题分析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就2007年胶州市的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在各级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存在的问题做深刻分析。现总结如下;

    一、兽药产品质量现状

    2007年胶州市经营、使用环节共抽检兽药产品80批,合格67批,合格率为83.8%,较往年有所提高。生产环节有4家企业供11产品被农业部通报,较去年略高。从抽检结果可以看出,兽药产品质量基本反映了当前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现状。近几年,随着兽药执法力度的加大,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业户的质量意识得到了较大提高,产品质量呈上升趋势。但在生产环节被农业部通报次数较多,经营和使用环节中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较低,对假劣兽药的辨别能力不高,甚至个别兽药生产、经营者为谋取私利,有违规生产、经营的现象。

    从胶州市兽药产品质量从总体抽检情况来看,兽药质量形势不容乐观,生产企业被农业部多次通报,说明某些企业在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企业运作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兽药经营、使用环节对假劣兽药辨别能力不高等问题。

    二、兽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

    根据兽药产品抽检结果汇总情况,兽药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体现在:

    一是假冒伪劣产品;二是擅自改变产品处方,增加成分;  三是产品主要成分与标准不符;  四是低限投料或偷工减料;  五是产品标签不规范等。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的性状、鉴别、含量测定以及个别检查项不合格(如干燥失重、pH值、装量等)等方面。

    原因集中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受养殖业大环境的影响,如去年禽流感、猪高热病导致养殖业大幅滑坡,进而导致市场对兽药需求不稳定,对兽药生产企业造成很大压力。为争夺市场,个别兽药生产企业不惜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采取违规手段从事兽药生产活动。

    一是随意改变产品成分的含量,多数为降低主要成分的含量(主要体现在水针剂、粉针剂),个别出现主要成分含量超标(粉剂中居多),有的甚至超出标准规定数倍。

    二是擅自改变处方,增加其他成分(有的甚至增加四到五种),造成产品性状、鉴别、含量不合格,甚至无法测定。

    特别是在中草药制剂表现最为突出,擅自改变处方中中药材的品种,有很多中药产品中随意添加西药,从而导致产品性状、鉴别、含量项目不合格,甚至影响到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2、由于《兽药管理条例》实施和地标产品的取消,非GMP企业产品和地标产品需在2006年6月30日后在市场上停止流通。因此,外地许多企业想方设法清仓甩卖,企图抓住最后的时间,通过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产品,以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3、兽药企业本应是高科技企业,需要大批的高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但随着我市兽药生产企业先后通过GMP,特别是GMP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较为严重,导致该市生产企业的低水平,致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同时,个别企业还存在轻质检、重市场的观念,检验、检测能力达不到生产的要求,致使原料进厂检验形同虚设,生产环节未严格按GMP运行,兽药产品出厂把关不严,从而导致产品不合格。

    三、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的措施

    作为兽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净化市场、规范使用。

    第一,加强兽药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GMP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实行驻场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兽药产品质量关键环节的控制,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应依法进行监督整改,同时坚决打击恶意造假的企业。

    第二,规范和整顿兽药市场秩序,普及宣传兽药法律知识,提高兽药经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做好兽药经营企业GSP试点工作,把兽药经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第三,加大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督促养殖业户建立进药记录、用药记录、不良反应记录等制度,并立案归档。大力宣传科学养殖,指导养殖业户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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