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进口加拿大、欧盟、墨西哥及美国猪肉的卫生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05-07
     2007年11月22日,新西兰发布第g/sps/n/nzl/387号通报,通报宣布统一现有的加拿大、欧盟、墨西哥及美国猪肉及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并增加了猪繁殖及呼吸道综合症的更新和可选措施。

    这些可选措施准许即烹高价切片在到达时被给与生物安全通关,并准予将猪肉直接送往官方批准的企业被进一步加工成即烹高价切片。这些新的可选措施以进口风险分析为依据的。现行的有关加/美猪肉副产品的进口卫生标准已被统一和更新。由于猪肉副产品不符合高价切肉的定义,未对猪肉副产品进口卫生标准增加额外的风险管理可选措施。

    进口欧盟人类消费用猪肉的进口卫生标准草案替代以下两项进口卫生标准(ihss):

    - 2004年发布的进口欧盟人类消费用猪肉的进口卫生标准;

    - 2005年发布的进口芬兰或瑞典人类消费用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进口墨西哥sonora州人类消费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替代以下两项进口卫生标准:

    - 2001年发布的墨西哥sonora州人类消费用未加工猪肉产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 2001年发布的墨西哥sonora州人类消费用加工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进口加/美人类消费用猪肉及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草案更换以下进口卫生标准;

    - 2001年发布的进口加拿大人类消费用加工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 2001年发布的进口加拿大人类消费用未加工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 2001年发布的进口美国人类消费用加工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 2001年发布的进口美国人类消费用未加工猪肉制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进口加/美猪肉副产品的进口卫生标准草案更换以下两条进口卫生标准:

    - 2001年公布的进口加/美冷冻猪肉副产品的进口卫生标准;

    - 2006年公布的进口加/美人类消费用干猪/牛血的进口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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