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定点屠宰冲突不断,路在何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06-13
      6月8日,农历端午节。但对于株洲县南阳桥乡南岸村的刘勇等4位村民来说,今年的这个端午节过得很不开心,因为,从当天上午9时起,因为屠宰自己养殖的生猪出售,他们被南阳桥定点屠宰场请来的人员打伤,迄今已经住院4天。

    冲突在端午节发生

    株洲县中医院住院部5楼,刘勇、刘丰、朱召新、朱自春4人躺在病床上,刘勇、刘丰两人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而朱自春被捅伤的左大腿仍在输液治疗。“太恐怖了,20多人手持铁棍、砍刀,疯狂朝我们砍来。”刘勇心有余悸。

    刘勇等4人是株洲县南阳桥乡南岸村养殖户,他介绍说,6月7日晚上,他们向南阳桥定点屠宰场报告,请求屠宰场收购生猪或者代宰两头生猪,但对方答复“不收你们的猪,要杀你们自己杀”。

    次日早上5时30分许,他们刚将猪肉挂上肉杠,屠宰场负责人孙征兵带着20多名青年男子,开着3台车子来到店门口,要没收他们尚未销售完的猪肉。双方于是发生激烈冲突,4人被铁棍、砍刀打伤,村民将小轿车掀翻砸坏在公路上。

    利益导致冲突?

    冲突缘于株洲县几个月前开始在全县实施的定点屠宰。

    刘勇的父亲刘来宾介绍,今年初,他和两个儿子一起投资20多万元,经营一家养猪场,县内实行定点屠宰后,所有生猪都必须送到定点屠宰场,而屠宰场在收购生猪时却采取压价手段,一头土杂猪只收15元/公斤左右,比市场价低了0.5元到1元,如此一来,每头猪要少了两百多元。而且,养殖户生猪由屠宰场代宰,对方首先是收取每头80元的检验检疫费,后来又改成按宰杀后每公斤猪肉2元收取,养殖户的利润空间大大减少,意见纷纷,今年来,县内已有三门、淦田等乡镇与屠宰场多次发生冲突。

    “主要原因是养殖户与定点屠宰场之间的利益冲突。”昨日,株洲县商务局副局长、县牲畜定点屠宰办负责人侯智钢介绍说,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今年2月,株洲县在全县19个乡镇全面启动生猪定点屠宰,每个乡镇只设立一家定点屠宰场,屠宰场实行批发与代宰经营结合,按照规定,代宰每头生猪只收取31元费用(不含税),屠宰场收取80元、按猪肉计重收费的最终目的是让所有生猪进入屠宰场。刘来宾等养殖户可以向屠宰场申请代宰,但必须办理工商执照和卫生健康证,不能销售“白板肉”。

    侯智钢还称,所有屠宰场不存在压价收购生猪行为,完全是按照市场行情收购,猪肉批发价也是全县基本统一。

    定点屠宰亟待规范运行

    “如果南阳桥定点屠宰场当天不喊来社会闲杂人员打人,就没有任何错误。”侯智钢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侯智钢说,从1997年起,株洲县开始启动生猪定点屠宰,经过三起三落,直到今年第四次全面启动,才基本成型。过去,农村的生猪屠宰活动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管理,县定点屠宰办对各屠宰场起指导、监督、协调作用。因为屠宰场受执法权限、人手等限制,需要公安、工商、卫生、畜牧、质监等部门配合,查处力度受限,导致屠宰场与养殖户之间纠纷不断。6月10日,他们已组织全县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开会,整顿学习,明确所有屠宰场没有稽查权。本月底,株洲县人民政府将成立县、乡两级长期专项执法队,由屠宰办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卫生、畜牧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全县定点屠宰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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