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简本解读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10-30
     一、制定预案依据

     制定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源微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辽宁省兽医管理条例》、《辽宁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解释

     预案中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包括六项内容:一是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二是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三是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四是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五是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六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

     四、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及责任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中,地方政府的职责及责任主要包括八项内容:一是统一领导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二是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三是确保应急物资、资金保障。四是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和防控体系,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成立应急预备队,并定期培训、演练。六是及时作出应急响应决定,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七是宣传疫病防治知识,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八是对应急处理人员适当补助、表彰和奖励。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中,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责和责任主要包括:一是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并及时修改、完善。二是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三是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四是及时、规范报告并通报动物疫情。五是及时诊断、确认重大动物疫情,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六是及时、科学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及封锁的建议。七是应急处理措施的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八是储备有关应急物资。九是解除应急状态的验收、评估。

     五、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中相对人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拒绝阻碍动物疫情监测、不报告动物疫情、不按照规定进行强制免疫、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经营染疫动物、隐匿、转移、盗掘染疫动物等行为。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疫情处置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范围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定,具体划定标准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疫情等级,由有关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

     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2、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2、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3、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4、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5、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2、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以及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的,由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丹东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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