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会商”实施燃油税费改革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11-21
     本周以来,关于燃油税即将推出的消息愈传愈烈,有媒体甚至给出了时间表。昨天,国家发改委首次表态称,近日与多个部门联合召开了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进行商讨。

     据介绍,这个座谈会由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交通部等召开的。会议主要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意见。会议还约请了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

     “这表明国家有关部门的确在研究此项工作。”但东方油气网副总经理钟健对燃油税是否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推出抱怀疑态度。他称,国家法律规定,开征某一种新税或调整某一种已有的税种是必须经人大批准或授权,这决定了燃油税从程序上就不可能很快实施。“有可能需要在明年的人大会议上通过后才可执行。”

     但也有一种说法称,就燃油税开征的程序而言,“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七大税改目标中有一项即是“适时开征燃油税”,燃油税方案提交国务院审批即可,无需再经全国人大审议。

     除了燃油税费改革的时间外,市场对改革的具体方案也是众说纷纭。

     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了解到的一个最新方案显示,此次税费改革可能是先行大幅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以代替燃油税征收,养路费则同时取消。

     “如果新开一个税种,无论从征收环节还是让老百姓接受,都需要一个过程。选择大幅提高成品油的消费税来取代开征燃油税,不仅容易操作也更容易让市场接受。”中国财政部财科所教授孙钢说。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也表示,燃油税推出本身就有两种方式。一是调整燃油消费税税率的方式,即调高税收标准。二是开征新税种,同时取消养路费。“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已比美国高一半,前一种方案实现起来相对容易。”

     根据目前消费税暂行条例,成品油消费税中,含铅汽油每升0.28元,无铅汽油每升0.20元,柴油每升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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