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民猪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05-13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东北民猪的资源、品牌优势,做大做强黑龙江省绥化市民猪产业,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民猪及其产品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依据《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绥化市1300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为充分发挥东北民猪的资源、品牌优势,做大做强黑龙江绥化市民猪产业,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民猪及其产品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依据《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绥化市1300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东北民猪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和富民强市为目标,立足资源、市场和产业实际,育龙头,延伸产业链条;壮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打品牌,提升产业优势;拓市场,促进产销对接。依托科技和人才优势,通过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全面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提高民猪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实现产业的快速升级和效益的不断增长。通过多元化投入构建民猪强势特色产业经济,为实现民猪资源可持续利用,带动市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安全、优质民猪生产基地、民猪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对俄出口基地;把我市民猪产业建设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市域经济的优势产业。具体分两个阶段来完成,即第一阶段到2012年末,产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第二阶段到“十二五”期末,民猪产业发展实现全面升级。

    (二)具体发展目标:

    到2012年末,全市民猪饲养量达到300万头、商品量达到200万头。其中兰西县民猪饲养量达到195万头,商品量达到111万头,其它县(市、区)民猪饲养量达到105万头,商品量达到89万头;全市民猪系列产品加工能力实现18万吨;饲料加工能力达到75万吨;粪肥转化加工能力实现150万吨;民猪产业实现产值31.4亿元;农民通过发展民猪产业人均增收300元。

    到2015年末,全市民猪饲养量达到500万头,商品量达到300万头,其中兰西县民猪饲养量达到278万头,商品量达到157万头,其它县(市、区)民猪饲养量达到222万头,商品量达到143万头;民猪系列产品加工能力实现30万吨;饲料加工能力达到140万吨;粪肥转化加工能力实现420万吨;民猪产业实现产值46.8亿元;全市农民发展民猪产业人均增收480元。

    三、区域布局

    依托民猪资源,按产品等级分类进行科学布局。以兰西县种猪场为核心,在建立民猪新品系育种中心基础上,重点在兰西部分乡镇推广民猪新品系,建设民猪极品生产基地,同时发展民猪二元杂交商品猪生产,建设民猪精品生产基地。以兰西为基础和中心,在绥化市所属其它九个县市区发展民猪三、四元杂交商品猪生产,建设民猪佳品生产基地,通过采取有效推进措施,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尽快形成优势产业集群。通过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实现利益对接,建立和完善疫病防治、繁育改良、市场信息、质量监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规避市场风险和疫病风险,确保产业健康发展和产品安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吸纳金融组织、外商资本、民间资本,捆绑使用财政资金、扶贫资金、农开资金和项目资金,集中向民猪产业投放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为民猪产业深入开发提供保障。

    四、工作重点

    (一)壮大龙头企业,增强民猪产业发展动力。以开发民猪系列产品为核心,壮大加工龙头,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开发层次。一是建强加工龙头。兰西县要继续深化与南京雨润集团合作,扩大生猪屠宰加工项目产能,增强企业自主研发或联合科研院所研制开发能力,推进民猪系列产品向高、精、深方向发展,重点开发部位肉、冷鲜肉等高附加值产品,采取小包装、精包装,提高产品档次和品位,增加利润空间,每头民猪加工利润达到300元以上。2013年末企业产能实现预期目标,年屠宰加工生猪200万头,年利税实现1亿元。而后要研发极品、精品、佳品民猪肉类定型产品,利用民猪育种中心、民猪扩繁场生产的民猪新品系开发极品民猪肉,利用二元母猪扩繁场生产的非种用二元杂交商品猪开发精品民猪肉,利用其它含民猪血的杂交商品猪开发佳品民猪肉,打出优质、特色牌,提升副产品加工层次,实现向深加工系列制品的转变。二是建强配套加工。围绕雨润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引进上马与民猪产业开发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饲料加工、生物有机肥项目,打造民猪产业完整链条。在饲料加工上,建立饲料加工基地,生产绿色、安全、高效、生态、环保的专用饲料,并根据民猪饲养总量需求,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满足民猪饲养需求。在粪污处理上,引进生物菌发酵技术,购置粪肥加工仪器设备,在养殖大户广泛开展有机粪肥生产。到2015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以上,粪污转化率达到70%以上。三是强化利益联结。建立由政府参与协调、民猪产业协会组织的龙头企业与基地利益衔接机制,鼓励屠宰加工、饲料加工企业与农户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构建利益共享机制,采取“龙头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户”的形式,借鉴外地成熟经验,采用订单生产模式,通过订立完善的购销和服务合同,实现产业有计划生产、有组织销售、有稳定效益。

    (二)做强养殖基地,夯实民猪产业发展基础。以壮大基地养殖规模为主导,推进民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体系化,全面提高民猪的饲养水平。一是全程饲养标准化。全面推广普及《民猪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实现良种、良法、良料、良舍、良管相配套,确保养殖标准化;稳步推进典型示范场建设,通过培育养殖典型,集中展示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充分发挥其试验示范与带动推广功能,着力把绥化打造成为全省发展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加强民猪养殖全程监管,建立养殖档案,保证产品安全。到2015年,全市民猪养殖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技术支持多元化。发挥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兰西综合试验站和民猪研究所作用,借助哈兽研帮扶机遇,联合科研院所力量,组建创新团队,建立企业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战略技术联盟,围绕制约民猪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提升科技水平;健全基层兽医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培训,提高产业素质与水平;支持民间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开展多元化服务,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示范、培训和指导平台。三是繁育改良体系化。加快“金字塔”式三级繁育体系建设。一要民猪保种场建设。以兰西县种猪场为依托,从民猪保种群体的整体安全考虑,另建一处核心群500头以上的民猪保种场,确保民猪种质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二要瘦肉型种猪核心场的建设。以兰西县兆林牧业为依托,新建杜洛克、长白、大白种猪核心场1个,饲养可繁母猪600头,年提供瘦肉型纯种猪5000头。三要扩繁场建设。以兰西县种猪场为主体,分区新建4个杂交母猪扩繁场,每个扩繁场饲养规模500头民猪基础母猪,年提供二元母猪16000头,为基地生产提供可靠保证。四是基地养殖规模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引导分散饲养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重点支持养殖园区、专业大户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新建、扩建的规模养殖场,提高商品猪养殖规模。按照规划目标和民猪产业发展现状,扶持和引导农户改变兼营兼业习惯,逐步向专业化饲养方向转变。今后五年,建二元母猪扩繁场150个,饲养可繁母猪3万头,年提供二元母猪10万头,生产佳品猪50万头;建设百头以上规模化民猪养殖场1.5万个,生产佳品猪150万头;建饲养量为1万头的养殖示范园区100个,生产佳品猪100万头;养殖专业户要达到1.2万户,生产佳品猪50万头。规模养殖小区要达到120个,其中兰西60个、其它县(市、区)60个。养殖专业大场大户2000个,其中兰西1050个、其它县(市、区)950个。

    (三)打造特色品牌,构建民猪产业优势。扬长种质资源优势,以“原始自然、营养保健、肉鲜味美、绿色安全”为卖点,炒热民猪品牌。重点搞好配套系建设,根据猪肉市场的未来需要,确定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品种间、品系间的稳定杂交组合。利用五年时间,完成配套系的杂交方案,选育出高繁殖力、高抗病力和优良肉脂品质的民猪新品系。在品牌的进档升级上,进一步包装品牌,深入挖掘民猪优良特性,提炼信誉度高、感染力强的产品卖点,增强品牌吸引力。重点围绕民猪肉类产品肌内脂肪含量高、肥而不腻和含有大量人体不能合成的不饱和脂肪酸、肌肉大理石花纹分布均匀以及五花三层肉的优势特点开发卖点,打造民猪肉独特品牌,依托绿色玉米、大豆种植基地和民猪专用饲料,加强饲养、加工、销售诸环节监管,打造绿色品牌,并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辟专栏、开设专版、开通网站,聘请省内知名专家电视访谈等不同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推介,把东北民猪品牌打造成家喻户晓、驰名全国的民猪品牌。

    (四)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民猪产业发展层次。一是积极抢占国内市场。发展连锁经营,依托现有民猪肉类连锁店,采取统一店面、统一供货、统一价格、统一着装“四统一”模式,扩大现有连锁店经营规模和连锁店覆盖范围。2011—2015年,域外连锁店发展到100家,覆盖东北三省知名城市。发挥龙头企业、各类经纪人和规模养殖场作用,叫响民猪绿色、优质、安全的产品品牌。组建民猪产品销售公司,重点开发极品、精品民猪肉类销售市场,占领畜产品加工原料市场和终端消费市场,进而占领国内高端市场。到2015年末,联靠实体营销公司3家以上,组建民猪营销实体5家以上,专业营销经纪人队伍发展到100人以上。推进生猪交易市场建设。坚持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相结合,发展和建设现货、期货民猪及产品贸易中心,扩大民猪活体销售辐射半径,覆盖东北,向华北延伸。依托与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湖南御邦大宗农产品交易所和苏州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国内三家生猪电子交易平台,探索推进中远期交易、现货电子交易,扩大域外市场销售渠道。二是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南京雨润集团主体作用,抓住我省已被国家列入对俄出口猪肉的七个指定省份之一的有力契机,瞄准远东地区肉类需求量大、商品价位高、前景好的市场趋势,以黑河、东宁、绥芬河、同江等沿边城市为主,建设一批外向型民猪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扩大民猪产品出口份额。到2015年末,民猪产品出口量达到5万吨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体系。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成立民主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县(市、区)实施民猪产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民猪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处理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民猪养殖基地的组织、协调、督办等专项推进工作。形成推进民猪产业发展态势,扶持民猪基地建设,推动生猪产业发展。二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把民猪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内容当中,生产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产业开发工作任务完成。

    (二)建立政策扶持体系。要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要出台《关于推进民猪产业发展的决定》,引资金、扩总量;鼓励、支持机关干部兴办、领办民猪养殖企业,形成示范和拉动效应。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养猪大场大户给予奖励,各级财政每年要拿出部分专项资金设立生猪发展基金,促进生猪产业发展。二是加大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聚合项目资金,积极争取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开发、生猪调出大县资金,以及各级财政贷款补息、贴息,支持生猪养殖小区、种猪场、加工企业的建设。三是加大税收和用地支持。对新兴建的与民猪产业相关的加工企业,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税费减免和用地优惠政策。四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生猪储备金制度,全面落实可繁母猪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养殖大户风险保障机制,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建立金融支持体系。一是搭建金融支持平台。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养殖场+保险公司+养殖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八位一体的新型运作模式,通过成立畜牧业担保公司等有效方式,解决民猪养殖企业因无有效抵押物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问题,切实解决发展畜牧业融资难的瓶颈。二是增加银行信贷。各地财政、金融部门设立发展民猪产业考核的经济指标,准确把握资金投入动态。加大银信部门对生猪产业及相关龙头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协调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建立民猪产业开发专项贷款资金;通过建立信用等级体系,加大小额贷款的额度和覆盖面,缓解养殖户燃眉之急。三是吸纳社会资金。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招商引资,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工商资金以及外资进入民猪产业开发领域。

    (四)建立产业服务体系。发挥民猪产业基地建设机构的作用,密切龙头加工与基地衔接,监督和促进各生产经营主体发挥主人翁作用,及时解决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出现的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产业开发有序运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繁育改良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把畜牧人才和技术人员整合起来,成立科技服务队,进村入户、联乡包企,大力推广最新养、防、繁、治科技,提高科技普及率和贡献率。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依托东北农大、哈兽研等技术力量,开展技术推广和培训,注重民猪标准化饲养、专用饲料推广应用和疫病防控等技术的培训,全面提高学科技、用科技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建立信息平台、服务保障平台,为民猪养殖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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