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杜绝饲料掺“瘦肉精”“三聚氰胺”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05-18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和农药使用而引发的重大事件,市农业局制定了《昆明市2011农药监管实施方案》,其中,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制售假劣农药是监管和打击的重点。

    监管整治的重点产品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产品和多菌灵、毒死蜱、百草枯等高风险的农药产品。水稻、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食用农产品供应基地,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示范区为监管重点区域。

    根据方案,全市各县(市)区农业农药监管机构要对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对农药流动商贩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及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和内部通报。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冒证生产农药等违法企业给予公开曝光,并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

    为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市民消费安全,市农业局出台《昆明市2011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整治方案》,力求通过整治,饲料产品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饲料生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企业现场检查率100%,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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