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保障我国渔业健康高速发展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06-30
    6月21日,农业部、全国人大农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在北京召开《渔业法》施行25周年座谈会。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较早颁布实施的农业专门法。《渔业法》公布实施以来的25年,是渔业发展最好、成效最大、速度最快的时期。渔业法律体系基本建立,“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观念得到树立和加强;渔业发展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养殖、捕捞、加工各业持续健康发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取得重大进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渔政执法管理明显增强,执法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牛盾指出,《渔业法》实施25年来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理念,把“依法治渔、依法兴渔”方针贯穿于渔业发展全过程;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渔业法制建设全过程;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渔业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现代渔业建设。

    尹成杰指出,渔业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中的一大优势产业,全国人大对渔业法制建设十分重视,渔业的法制化进程在农业各产业中也是比较快的。下一步渔业法制建设要继续加强渔业执法,做好《渔业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修订工作,重点是保障渔业安全、完善渔民权益保护机制和创新渔业经营管理机制等。

    郜风涛强调,为了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管理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十二五”时期要通过完善渔业立法,强化渔业行政执法等,进一步加强渔业法制建设。

    农业部渔业局局长赵兴武主持座谈会并作了会议总结。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重点渔业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农业部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各海区渔政局和部属渔业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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