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出口食品企业用添加剂将被撤出口资格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08-17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在官网公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口食品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将被撤销《备案证明》,1年或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也就没法进行产品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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