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令水产品出口企业很为难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2-06-13

  根据欧盟最新法规,7月1日起,进入欧盟的水产品须在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或冷冻日期、捕捞日期或收获日期,这对威海市水产品出口企业带来不小的麻烦。企业纷纷坦言未来的压力更大,不仅生产成本要增长,潜在风险也加大了。

  出口欧盟的水产品上要标注生产日期或冷冻日期、捕捞日期或收获日期到对威海市水产品出口企业究竟有何影响?对此,威海市检验检疫局食品科科长杨龙超介绍,早在2010年1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海洋捕捞产品就要有出口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捕捞证书,本次新规是对原法规的延伸,“这意味着出口的每一箱货物上都要标注捕捞日期,这进一步增加了相关出口企业贸易成本,同时也给欧盟官方以标识不符合法规要求为由扣留我们的出口水产品提供了法律基础,预计将对威海出口水产品加工业造成全面持久的影响。”

  欧盟是威海市水产品出口最大的市场,据去年统计数据来看,出口欧盟的水产品货值占据了50%,其中近九成是出口鳕鱼片。面对即将执行的新规,威海最大的四家水产品出口企业也有些犯愁,乳山合和食品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陈海艳认为,“要想界定明确的捕捞日期,实施起来比较困难,到底该具体到年、月还是年、月、日?一旦出现问题,将对产品出口带来巨大损失,我们的风险越来越大,生意也不好做了。”乳山正洋食品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刘天晓说,威海市场上出口的鳕鱼片原料均来自欧盟、俄罗斯、挪威、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我们要跟这些公司进行沟通,尤其是欧盟以外的地区,没有捕捞日期要求,如果协调不好,就会影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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