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史上最严”休渔管理效果如何?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3-09-03

  9月1日休渔期结束,各地渔民欢庆开海。“所有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严禁外省渔船在我省停港休渔;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对查处的违规渔船一律按全省确定的档次内最高标准进行处罚;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因为出台了高标准的管理制度,烟台今年的伏季休渔期管理被相关渔业人士称为“史上最严”。如此之严的管理,究竟效果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探访。

  14000多艘渔船被严管

  7月18日晨5时许,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渔业执法船在崆峒岛以东海域,查获了一艘正在“倒地笼”的渔船,在渔船的船舱里,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一桶还没有来得及倒掉的巴蛸和一网兜鱼虾蟹。

  据了解,所谓“地笼”是一种捕捞工具,其两侧有很多入口,但内部构造比较复杂,鱼类进去后就很难出来。由于地笼网目过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在多地的渔业管理条例中已被列为禁用渔具。

  “今年的休渔制度加大了对‘地笼’作业的打击力度,但由于其作业时间多集中在傍晚到凌晨之间,因此执法工作人员也经常要在这段时间内出海巡查。”烟台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科长金京波告诉记者。

  被严格管理的不仅是“地笼”。烟台市濒临黄渤二海,辖下有12个沿海县市区,拥有海岸线909.1公里,对应海域面积约2.6万平方公里,活跃着各类海洋机动渔船14000多艘,这些都在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

  “为了扩大巡逻区域,加大巡航频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管盲区,在休渔期间,渔业管理基本是人歇船不歇。比如莱州市就将执法人员分作五个检查组,不分昼夜地展开全面执法检查。”金京波说。

  这些措施也收到了一定效果。来自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25日,烟台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舶707次,航程23911海里;出动执法车辆893车次,里程51878公里;出动执法人员4572人次,陆地港口检查1517次;共计查处各类违规渔船30余艘。

  渔民多元发展或成趋势

  据了解,黄渤海的伏季休渔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推行以来,已实施十多年的时间。而随着休渔的制度化和完善化,渔民的生活生产方式也出现了多元发展的趋势。

  虽然今年号称“史上最严”伏季休渔期管理,但对长岛县的渔民来说影响并不大。因为“春秋两季打鱼,夏天开渔家乐”已经成为不少长岛渔民现在的生活方式。

  北长山岛渔民孙长志年初在自家原有渔家乐的基础上进行扩建,规模达到了40张床位。他告诉记者,休渔期恰值长岛旅游旺季,前些年到了休渔期没事干,就只能在家打牌打麻将,一年白白浪费三个月的好时光。后来借着长岛旅游业大发展的东风,家里开了渔家乐,今年扩建后三个月时间就赚了10多万元。

  在渔民发展转型的带动下,长岛的渔家乐产业也发展迅速。从上世纪90年代末第一家渔家乐出现之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全县已有600余家渔家乐,年接待游客在40万人次以上,业户年均纯收入可达3.5万余元,部分业户年纯收入达30多万元。

  “渔民多元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也有益处。不过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伏季休渔管理规定中,渔船不允许进行任何生产活动,因此渔民在经营渔家乐过程中,只要不使用渔船,便在许可范围之内。”金京波说。

  严格休渔利于资源恢复

  在伏季休渔期内,7月23日至24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牙鲆鱼增殖放流活动在烟台举行。此次放流活动,先后在招远市辛庄镇和蓬莱中心渔港放流牙鲆鱼苗共计250万尾。

  “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育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休渔的三个月,小鱼可以长成大鱼,大鱼可以产下幼鱼,也是苗种生长的最佳时期。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主要经济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得以恢复。”海阳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科长李春猛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烟台市投入3000万元,增殖放流9.4亿尾水产品种,放流的品种主要以牙鲆、黑鲷、海蜇、中国对虾、梭子蟹、日本虾、魁蚶、褐牙鲆黄盖鲽8个水产苗种为主。而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烟台共有46个项目名列其中,计划总投资7150万元,其中落实国家和省级补助3610万元,市级投资480万元,地方投资3060万元,项目数和资金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渔业资源是可再生资源,但过度捕捞也会造成资源枯竭。伏季休渔制度的实施,也是为了缓解过多渔船和过大捕捞强度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同时辅助以鱼苗放流等措施,利于海洋渔业资源的恢复。”金京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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