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规划期内重点发展11种特色猪禽产品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4-03-12

  农业部2月24日消息,农业部对2007年发布的《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进行修编,形成《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见下文附件)。

  文件提到,随着特色肉类需求增长势头强劲,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看好。但特色猪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品种杂乱,缺乏系统选育,品质参差不齐;生产模式落后,缺乏综合防疫设施,滥用和盲目用药现象严重;生产规模偏小,加工产品开发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农业部将在规划期内对金华猪、乌金猪、香猪、藏猪、滇南小耳猪、八眉猪、太湖猪、优质地方鸡等11种特色猪禽产品进行重点发展。主要实施原产地保护,进行选育与提纯,通过改进养殖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推进特色产品及其副产品深加工发展,强化品牌创建,形成产业链。

  优势区域:

  (1)金华猪:浙江中西部、江西东北部

  (2)乌金猪:云贵川乌蒙山和大小凉山地区

  (3)香猪:黔东南、桂西北

  (4)藏猪:西南东南部、云南西北部、四川西部、甘肃南部

  (5)滇南小耳猪:滇西边境山区

  (6)八眉猪:陕西泾河流域、甘肃陇东、宁肯夏固原地区、青海互助县等

  (7)太湖猪:江苏、浙江和上海交界的太湖流域

  (8)优质地方鸡:长江中下游区、华南区、西南区

  (9)特色肉用水禽:长江中下游区、东南沿海区、西南区、黄淮海区、东北松花江区

  (10)特色肉鸽:新疆塔里木盆地西部(塔里木鸽)、广东中南部、珠江三角洲地区(石岐鸽)

  (11)特色蜂产品:东北与内蒙古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4省区)、中南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6省区)、华东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6省市)、西北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5省区)、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5省区市)和华北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山东5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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