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暗管、渗坑偷排情况的回复转办信访案件处理情况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8-07-09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九江市彭泽县,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有刺鼻气味,通过暗管排污,在厂区的北侧有一个污水渗坑,渗坑存在两年多,污水排入小沟,再排入了长江。厂区西北侧,有一个排水口,大概在地下七米多,县环保局说是雨排口,但水有药味。201844日投诉人老公举报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516日就被彭泽县公安局以举报不属实为由批准逮捕。513日向县环保局反映环境污染问题后,516日家人和朋友被公安局拘留了二十四个小时。投诉人希望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进行惩罚,还投诉人老公一个清白。

二、交办信访件

该信访件属第1927号,由市政府督查室转办,彭泽县政府作为承办主体,彭泽县环保局2018620日收到并启动办理,624日上报办理情况。

三、信访件诉求

投诉人要求核实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有刺鼻性气味且通过暗管、渗坑排污,地下排口水质有异味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360亩,总投资138975万元, 目前“年产5000吨维生素B53000吨β-氨基丙酸、10003-氨基丙醇建设项目”、“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已投入生产,该项目已于2015年通过九江市环保局环评批复,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验收和公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碘造影剂项目正在建设中,2015617日通过九江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文号九环评字[2015]61号)。

五、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信访件投诉反映的情况,20186162018616日彭泽县环保局园区分局吴宣兵、张启峰、欧阳伟、查得伦等调查人员查阅了兄弟医药环评报告、环保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及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资料,现场核实兄弟医药公司生产情况: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年产5000吨维生素B5及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均在正常进行生产,投诉问题及调查情况如下:

(一)江西兄弟有限公司气味刺鼻、暗管排污的问题

1.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有刺鼻性气味问题

江西兄弟医药公司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一是热电联产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氨法脱硫、SNCR脱硝后高空排放;二是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维生素B5生产线各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稀硫酸或碱溶液吸收后高空排放,蒸馏过程中产生丙腈、乙酸乙酯等不凝气体进入RTO焚烧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三是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通过加盖密闭将产生的无组织异味气体经收集后引入RTO废气焚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废气现场检查情况: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纵横公司现场实地监测结果显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废气类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标均在检测限值以下(见江西纵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ZHJC2018WT0992Q)。调查组现场调阅大气监测资料情况:调阅了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对园区进行大气监测的报告(2018313日,FPT180312093),报告显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监测点位为矶山园区环境空气上风向,监测数值均在监测限值以下。同时,调阅了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2018326日,江西力圣(2018LSB03075号),报告显示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数值均在监测限值以下。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

点位

硫化氢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甲醛

氰化氢

甲苯

颗粒物

硫酸雾

气温:32℃ 气压:101.1kPa  风速1.7m/s   风向:东南       单位:mg/m3

RTO

0.023

439

6

63

0.161

101车间

393

1.83

0.0826

102车间

 

31.0

104车间

72.4

24.8

204车间

373

201车间

 

1.72

45

上风向

0.0026

0.462

0.0484

0.268

下风向2#

0.016

0.675

0.0300

0.280

下风向3#

0.0014

0.454

0.354

0.255

食堂南4#

0.0016

0.836

0.026

0.315

食堂北5#

0.0026

1.16

0.0280

0.312

                     

经现场核查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附近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在监测限值以下。

2.利用渗坑排污水问题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北侧空地存在的巨大渗坑为原低洼地,园区土地平整时产生的,不存在企业有意开挖渗坑情形。2018513日,接到投诉人实名举报后,彭泽县环保局工业园区环保分局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样。经查,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北侧围墙外有一块低洼地,面积约100平方米,最深处约0.6米。洼地内的水直接经引流沟流入园区泄洪排涝沟渠(沟渠长约3000米、宽约10米、深约2.5米,直通矶山4号排涝机站,举报人认定该沟渠为兄弟公司有意开挖的渗坑)。该洼地内的水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两级沉淀后的外排生活污水。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北侧围墙外工棚为浙江鸿翔建设集团20175月中旬搭建的建筑工人生活用房。低洼地一直都存有水,该工棚搭建后工人的部分生活废水就直接流入低洼地。2018513日上午8时左右,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挖掘了一段引流沟,将该洼地内的生活废水直接引入园区泄洪排涝沟渠,该沟渠连通矶山4号排涝机站闸口外排长江。现场提取的水样经彭泽县环境监测站分析:pH7.49、化学需氧量114mg/L、氨氮14.98mg/L(彭环监字(2018)第ZL036W号)。县环保局园区分局根据外排生活废水超标,提请彭泽县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委员会、律师集体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罚金13万元的行政处罚。彭泽县环保局于201861日对浙江鸿翔集团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书,于20186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现场核查认为,利用渗坑和沟渠直排污水入长江部分属实。

3.雨水排口水质有异味问题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一、二期项目已在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内征地98.67ha2,因场地面积较大,地形又是低洼地,雨季期间为增加排放能力,该公司目前存在两个雨水排口(东侧雨水排口、西北侧雨水排口),均已获得排污许可。东侧雨水排口雨水在线监测设备正在建设过程中,西北侧的雨水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东侧雨水管道的雨水经江西贝特利有限公司门前的明渠流入矶山4号排涝机站排入长江,西北侧雨水管道雨水通过原矶山村沙冲排涝闸口排入长江。该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超滤工艺、反冲洗水及一级反渗透产生的废水全部属于清下水,该清下水经西北侧的雨水排口排入长江。经彭泽县环保局园区分局于2018523日对该排口水质取样,经彭泽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化学需氧量50.2mg/L、氨氮0.89mg/LpH7.66(彭环测字(2018)第ZL036W)。该公司外排雨水符合园区企业统一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排放标准。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废水、雨水现场检查情况:公司污水、雨水排口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指标均在标准值以内(江西纵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ZHJC2018SJ0291S),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污水、雨水排口常规因子监测(九江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点位

pH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总氰化物

甲苯

单位:mg/L

北面工棚水坑7#

8.78

120

2.21

0.448

4.65

ND

ND

ND

东排(雨水)9#

7.60

16

9.85

0.128

12.6

0.040

ND

ND

雨水排口10#

7.85

27

1.66

0.060

3.12

0.0054

ND

ND

污水排口11#

8.11

135

0.62

0.036

1.95

0.054

ND

ND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废水、雨水常规监测数据

(二)彭泽县公安局逮捕、拘留举报人及其亲属的问题

1.案件来源

2018322,彭泽县公安局接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报案称:322有人在百度贴吧九江吧和天涯论坛上以《举报江西兄弟医药非法排污》为题发表帖文,帖文的主要内容是:“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建设的污水处理站一直未进入正常使用,而是将一小部分污水输送到矶山污水处理厂,另将大部分生产产生的无法处理的污水通过地下暗管直接排放到长江里面,公司里面的气味令人呕吐难忍。”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认为该帖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并向我局报案。同时彭泽县环保局也立即到江西兄弟医药公司围绕举报的内容展开调查,根据举报提供的暗管走向,对兄弟公司污水处理厂周边开挖了长约100米、宽约2米、深约5米的沟渠,在该公司北侧临江的长江堤内侧开挖了长约200米、宽约1.5米,深约5米的沟渠,在兄弟公司北侧围墙外的沟渠内开挖了长约50米、宽约1.5米、深约4米的沟渠,均未发现有暗管的痕迹。同时利用暗管专用探测设备对企业北侧临江的部分区域进行探测,未发现暗管。2018323,彭泽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网络举报江西兄弟医药非法排污网帖调查核实的情况的通报”,该通报认定该帖文举报的内容均不属实。同日,彭泽县公安局受理了3.22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并展开调查。

2.案件事实

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受新发药业公司指派出差,公司副总盖少斐要求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听从王维营(网逃)的安排,2018320日,王维营指使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在互联网上搜下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的概况,然后写一篇关于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排污的举报文章。当天晚上,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便在互联网上搜索其他的关于举报排污的帖文进行修改、拼接,形成了一篇以彭泽县工业园区某公司普通员工的名义举报江西兄弟医药非法排污的文章并保存在公司安排的笔记本电脑桌面上,321日上午,王维营来到宾馆并与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一起对该举报文章进行了部分修改,确定后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将该举报文章用公司带来的打印机打印后用快递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有关部门邮寄,322日,违法嫌疑人李瑞在九江火车站附近的名叫“华莱仕”的店里用自己的IPAD将该举报的帖文分别在百度贴吧九江吧和天涯论坛上发布虚假信息。该虚假信息发布后,彭泽县环保局采取了紧急应对措施,彭泽县环保局立即到涉事公司围绕举报的内容展开调查,2018323日,彭泽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网络举报江西兄弟医药非法排污网帖调查核实的情况的通报”,认定该帖文举报的内容均不属实。

3.案件侦查和依法处理

201844,彭泽县公安局依法认定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分别作出治安拘留九日的处罚决定。

违法嫌疑人张文超、李瑞治安拘留后,彭泽县公安局继续深挖案件线索,后发现嫌疑人张文超、李瑞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412日我局以张文超、李瑞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立案侦查。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文超、李瑞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412日彭泽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文超、李瑞采取刑事拘留,2018516日经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彭泽县看守所。其中一名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王维营在逃,目前该案仍在侦查中。

4.拘留举报人亲属的问题

2018513晚,彭泽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犯罪嫌疑人张文超、李瑞的家属举报“彭泽县泉山工业园兄弟药业有违法排污行为”的报警后,彭泽县公安局泉山派出所民警前往举报地点,依法处置后,在返回途中遭到犯罪嫌疑人张文超、李瑞的家属李立明等人的随意辱骂,2018517彭泽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立明予以治安拘留的处罚。

六、存在问题

该公司二期项目(造影剂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两级沉淀后外排到低洼地。鸿翔建设施工单位于2018513上午8时左右自行开挖一段引流沟,将洼内生活污水直接引入园区的泄洪沟渠。

七、处理整改情况

彭泽县环保局立即责令该公司整改,将洼地内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废水超标排放进行行政处罚。

八、问题解决情况

企业已完成整改,彭泽县环保局于20186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该信访件办理情况将于2018629日在中国彭泽网进行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无信访人姓名、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无法回复举报人,故举报人对处理情况是否满意,尚不清楚。

201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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