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神,因此难免会有犯错可失败的时候,这也是无法避免的事情,重要的是,发生错误之后如何去面对问题。也许有些人在犯错之后不肯承认,或者故作不知,或者放着不管,这些不是正确的心态.
我认为如果错误不可避免,那么在做错以后,就应该坦白承认并检讨发生错误的原因,能够补救的就赶补救,这种心态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有时候要这么做并不太容易,但如果真能勇于承当的话,我想,犯错就不应该仅止于犯错本身而已,对于个人日后的发展必然很有帮助。
我自己静静地思考,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是计划或方针本身的错误?还是执行有偏差?我从各个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最后,我的结论是执行上的问题,也就是经营上的有所偏差。
怎么说呢?这个电热部在外人看起来好象是我在经营,实际上是由友人T氏出一部分资本和工厂负责人中尾氏共同负责经营的,而我个人则以经营副业的态度去面对电热部,我想这可能就是我的错误所在。
电热部的实际负责人T氏本来是经营米店生意,对于电器可以说是一窍不通,T氏一边经营电热部,一边照常开着米店,两头照顾生意,事实上我和T氏两人对于电热部都没有真正去关心过,自然也谈不上全力去经营上了,这种半调子的经营方式会遭遇到营运的困扰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在痛切地反省之后,认为“绝不可任其自生自来”。
赤字经营的原因已经明朗,是我的做法欠当,如今为了改善经营,我非把自己的错误改正过来不可。需要改正的各点当中,有一点就是中止与T氏的合作经营方式,其次就是我必须人力投注致电热部的经营,努力去做。这些都是需要改正的地方。
不过,这样做的话对于好不容易共同经营事业的T氏可能有点问题。T氏多注也付出了一些心力,如今要说“请你别再干了”。实在很难说得出口,而且T氏一定会觉得很灰心,如果T氏不辞职而营业情况有所改善的话则亦无不可,但是为了改善电热部的经营,除了这么办之外似乎别无他途。
实际上,电热部的经营欠佳并不是T氏的问题,而一切的错误皆应由我来承担。我既然犯了错误,我就应该设法改正,古语不是说:“知过速改吗?”知道错误就立刻设法补救不也是经营之道吗?我于是下了决心把T氏找来,直截了当地提出此事:
“说起来应该是我的过失。让完全外行的你来负责经营,这实在是我自己太轻视电热部了。我想这就是经营不善的原因,本来我应该全力投入新设的电热部才对,没有这么做就是我的不对,今后我一定会全力去经营,我看你还是专心顾客米店的生意,你看如何?”
我这么说之后,T氏表示愿意离开松下电器公司,于是我就极力劝他进入松下电器训练所。结果,T氏在慎重考虑之后,决定接受这个建议,此后我就自己接管了电热部的经营权,除了已有的电熨斗之外,又开发了电炉和暖桌,业务也逐渐迈向发展之途。
所以说,“知过能改”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事情所以没有那么简单,可能是由于人情在作崇,然而自己犯错就该由自己没法更正才对,也就是“解铃还需系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