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制立企,以法治企,以德强企”的时代背景下,为了保证现代企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地发展,必须真正理解现代企业的本质特征,为现代企业制定一部良治的“宪法”—一公司治理。
现代企业的本质特征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中间结点——生产交易单位,经历了从家庭、古典企业到现代企业的历史演变,对于企业本质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从新古典经济学的黑箱企业,到科斯的市场替代物企业、阿尔钦和德姆塞斯的团队生产企业、威廉姆森的节约交易费用企业,再到张五常的要素市场契约企业,以及格罗斯曼、哈特和莫尔的不完全契约企业。
现代企业的本质逐步被理解为:在既定的自然资本和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界定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科技文明与生态文明等社会文明的总和)的环境下,由物质资本产权主体、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和劳动力产权主体经过签订一系列特殊的动态博弈市场契约而形成的一个具有有机整体性、生产性与交易性的(及有限责任、永久持续的法人)营利组织。现代企业的有机整体性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本的能动使用与创造性发挥的首脑作用、劳动力的服从劳动与物质资本的被动运行等方面,类生物特性的有机整体性是企业组织与市场契约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现代企业的本质内涵包括:一是现代企业是社会经济网络系统中的中间结点,系统中的结点与结点之间的交易关系就构成市场关系,社会经济网络系统是由自然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撑的,其网络规则的制定者与保护者是国家政府。二是现代企业是经过财富生产要素产权主体签订一系列的动态博弈的市场平等契约而形成的,这表明了生产要素产权主体的契约平等性以及动态博弈契约的复合层次性。三是现代企业的本质特性在于其类生物特性的有机整体性,企业是一个有边界的契约组织。可以作为拟人化的产权主体拥有有形的物质资本和无形的人力资本。四是现代企业是具有生产性与交易性的(及有限责任、永久持续的法人)营利实体,除作为拟人化的民事法人应履行担当的社会责任之外,不再履行其他非经济职能,基本目标是在市场价格机制的信号指引下,用最少的企业成本来获取最大的企业收益。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治理理念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掀起了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研究的高潮。在界定了“利益相关者”、“企业责任”等反映现代企业变化趋势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司治理的概念。布莱尔(Blair)认为,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拥有公司,如何控制公司,风险和收益如何在公司的一系列组成人员,包括股东、债权人、职工、用户、供应商及公司所有者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惴克(Tricker)认为,公司治理并不关心企业的具体运行,而是给企业提供全面的指导,监控管理者的行为,以满足超过企业边界的利益主体的合法预期。
现代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权产权主体、债权产权主体、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和劳动力产权主体,亦即大中小股东、债权人、经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等,这些产权主体构成现代企业的内部治理主体。由于现代企业的市场契约性,内部治理主体无论在签约前还是签约后在人权与产权方面都是平等的,在保护自己的权益方面都拥有相同的权力,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具有呼吁、转让或退出的权力。至于因现代企业的有机整体性而衍生出的人力资本所谓的权威关系,只不过是内部利益相关者为了追求更多的企业收益而形成的特殊市场契约关系。现代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能够缔结特殊契约形成企业,主要是因为团队合作能够比各自单干创造出更多的企业总收益,但团队合作的同时也带来了企业的发展方向、企业领导者的选拔和企业成员的激励约束等问题。因此,现代企业的战略决策机制与执行管理机制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内容。
现代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国家政府、供应商、消费者、社区政府等,这些利益相关者是现代企业的外部治理主体。由现代企业的有机整体性以及营利目标可知,现代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发生利益关系的途径主要依据市场契约或者外部性效应,相应的治理方法则是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决或市场竞争来保护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利益。
因此,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对现代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与契约保护机制、人力资本产权主体的选拔机制、企业成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企业战略决策与执行管理机制的制度化安排,并且每个治理主体都应该秉承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治理理念。这是因为现代企业的存在不是单独地为某一个或多个产权主体提供利益回报,而是要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回报。至于公司治理的权力分配与制度安排则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下的治理方法问题。
股权资本主导战略决策的治理方法
股东至上主义的公司治理理念能够在西方契约型现代企业中得到广泛的重视,是因为单纯从治理方法上而言,由股权资本主导的治理方法是非常务实有效的。现代企业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至少有一方要素产权主体,不能按照确定收益的方式分享企业收益,从而至少有一方承担剩余收益即拥有剩余索取权。由于契约存在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产权主体应该拥有剩余控制权,否则,便不能有效地保护承担剩余分配收益的产权主体的权益。从现代企业的有机整体性可以看出,拥有人力资本的企业家应该拥有现代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权和对企业成员进行激励约束的管理权。因此,在现代公司治理中最基本的问题是企业家的选拔以及激励约束问题。
在股权资本主导战略决策的治理方法中,采取由股权资本选聘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企业家选拔制度,其主要优点有:一是由于股权物质资本具有一定的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信号显示功能,股权资本选聘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选聘制度有利于企业家人力资本期望值的提高。二是由于股权资本产权主体所承担的风险较大,这种选聘制度有利于解决自身监督问题,不会出现由企业职工负责选拔企业家的“廉价投票权”问题。三是由于股权资本产权主体一般是风险中性或偏爱风险的(否则就会作为债股权资本产权主体出现),由于存在高风险决定高收益的创新规律,因此,这种选聘制度有利于现代企业创新活动,进而获取更多的企业收益。四是充分保护股权物质资本,有利于股权资本进入现代企业并承担抵押功能,否则,会出现虐待股权资本的现象,进而导致股权资本选择退出。
另外,解决企业家激励约束问题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拥有人力资本的企业家和负责选拔企业家的股权物质资本产权主体一起分享剩余索取权,让企业家获得剩余索取权并不是对企业家的特殊优待,而只是一种激励约束方法。充分保护现代企业弱势群体的契约权益是股权资本主导治理方法的前提保证。当企业弱势群体(中小股东、债权人及企业员工等)不能有效地选择退出时,必须赋予给他们呼吁的权力,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
权责利对称的三层治理结构的公司治理模式
完善的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的必要选择,是现代企业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一个内生变量,主要体现在形式制度和内容理念两个方面。现代公司治理应该具有三个层次(见图1):一是由政府依法监管治理的市场外围层,主要负责对于外围市场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与契约保护;二是企业内部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层,一般由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构成,主要负责对于大股东、中小股东、债权人、经理层与普通员工的产权与契约保护,以及对企业获利收益的分享保护等,其中监事会要由企业的弱势群体选举诞生;三是由董事会与经理层所形成的联体企业家的核心结构层,主要负责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与高效执行管理等。
现代企业的诞生是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的,但企业利益相关者具有各种不同的层次。现代企业在进行获利运营时,必须兼顾处于现代企业外部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现代企业的有机整体性可以看出,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内部的利益相关者具有本质的不同,外部利益相关者本身是社会经济网络系统的结点,他们与法人企业一样享有平等的权益。因此,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主要是依靠国家法律条例进行监管,以及利用市场机制等进行规范生产要素市场、商品服务市场,保证社会经济系统的健康、快速及持续发展。
现代企业公司治理重点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上,公司治理结构要由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构成。董事会由全体股东大会依照一定的信托原则选举诞生,董事会是全体股东的信托代表,对全体股东负责权益负责具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董事会负责选聘监督经理层,并保留战略决策独断权。董事会可以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等,分别负责现代企业的战略决策、对经理层的监督审计以及高管人员的选聘与股权激励等方面。经理层在董事长与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现代企业的全面获利经营职能,负责现代企业运行的全面工作。董事会与经理层共同形成联体企业家,构成公司治理的核心结构层,具有双向的委托—代理关系,并负责现代企业的战略决策与执行管理等方面的核心工作,联体企业家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现代企业的法人代表依照法律可以对外行使现代企业的民事权利。
监事会则主要有现代企业弱势群体的代表组成,可以下设劳动保障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风险履约委员会,分别对企业职工、中小股东和长期债权人负责,并对核心结构层拥有保证合法权利的监督权和危害预警权。危害预警权是保证企业弱势群体呼吁的一种权力,如果企业战略决策可能危害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虽然不能干涉董事会行使战略决策独断权,但却拥有向企业弱势群体公开披露战略决策过程与相关重要信息的权力。
现代企业公司治理新模式的异化表现
莫兰德(Moerland)提出了一个对经济发达国家的不同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的框架,区分了公司治理的两种主要类型: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和网络导向型公司治理。另外,还有一些学者对家族控制型公司治理进行了研究。事实上,市场导向型治理模式、网络导向型治理模式以及家族控制型治理模式都可以看作是权责利对称的公司治理新模式的异化表现。
(一)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
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遵循股东至上主义的治理理念,主要存在于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具有非常发达的资本市场,股权资本高度流动,股份结构高度分散,资产负债率较低,市场法律比较完善,并具有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个人平等意识与诉诸法律的意识较强等特点。因此,在权责利对称的公司治理新模式中的监事会保证履约与监督呼吁的功能被弱化,公司职工可以直接依靠相关劳动法规直接进行维权,债权人的权益一般都能得到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缺乏监督经营者的激励,仅对公司股票价格有深厚的兴趣,当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时,一般采用“用脚投票”方法卖出公司股票,用股票市场来监管经理层。
(二)网络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
网络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遵循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理念,主要存在于德国、日本和其他一些欧洲大陆国家。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资本市场不太发达,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公司成员特别是大股东拥有较强的公司控制权,积极主动的股东直接“用手投票”。由于公司负债率相对较高,拥有信息优势的银行或财团在融资和公司监控方面有着实质的参与。公司职工的平等意识相对较弱,具有等级观念和对公司的忠诚观念,但强势的领导集团一般具有较强的保护企业职工权益的意识。因此,在权责利对称的公司治理新模式中的监事会保证履约与监督呼吁的功能没有被弱化,甚至得到强化,以至于企业弱势群体拥有话语权。这种监督治理模式强调了对于核心结构层的履约监督与呼吁功能,在减少信息不对称,保持利益各方的长期合作方面具有优势,能提高交易的有效性。
(三)家族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
家族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是指家族企业的一种治理模式,这种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或没有完全分离,企业的重要控制权在家族成员中配置。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东南亚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韩国和印尼等,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在创业者家族手中,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掌握,即主要股东和经理层是合一的,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即经营者受到了来自家族利益和亲情的双重激励与约束。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降低了内部的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政府以法监管企业与市场的力度相对较弱,资本市场与经理人市场还欠发达,缺乏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家族成员的契约平等意识不强,家族企业内部存在着较强的非经济性目标,家族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不能较好地保护企业弱势群体。
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和历史等因素,形成了权责利对称的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几种异化模式。随着现代企业契约理念的逐步深化和公司治理实践的演化发展,各国正在不断吸收其他模式的长处来进一步完善本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对现代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与契约保护机制、人力资本产权主体的选拔机制、企业成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企业战略决策与执行管理机制的制度化安排,并且每个治理主体都应该秉承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治理理念与由股权物质资本主导治理的治理方法。
权责利对称的现代公司治理新模式具有三个层次:一是由政府依法监管治理的市场外围层,主要负责对于外围市场的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与契约保护。二是企业内部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层,一般由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构成,主要负责对于大股东、中小股东、债权人、经理层与普通员工的产权与契约保护以及对企业获利收益的分享保护等。其中董事会负责选聘监督经理层并保留战略决策独断权,经理层负责现代企业的全面经营职能,监事会则主要对企业员工、中小股东和长期债权人等企业弱势群体负责,并对公司核心结构层拥有保证合法权利的监督权和危害预警权。三是由董事会与经理层所形成的联体企业家的核心结构层,主要负责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与高效执行管理等。市场导向型治理模式、网络导向型治理模式和家族控制型治理模式都可以看作是权责利对称的公司治理新模式的异化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