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企业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一个公开的口号,人们认为是天经地义。我们现在的许多私营企业也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尽管比较隐晦。
在中国,这是个很难被接受的观念。我们接受的传统教育来自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家剥削和压迫工人。今天在外企和私企里做得不愉快的人,我们还能听到他们揶揄自己为资本家打工。如果没有员工参股计划,股东限于少数几个投资人,这个口号令人反感。
过去的企业属全民所有,它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人们可以不计报酬,忘我地劳动。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了民众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是个高尚的行为。现在人们受聘于企业,是一种利益和需要的结合。只提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无视员工利益的最大化,无疑是把员工当成股东的工具。
它造成的第一个结果就是利益冲突,导致离心离德。人们不会把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会在一个自己不认可的目标感召下形成一股力量;因为看不到工作的意义,必然转而追求自己的利益。在这样的企业里,出现占公司便宜,损害公司利益,甚至吃里扒外的现象,毫不奇怪。
第二个结果是将员工当成单纯劳动力。员工自认是打工崽,没有归宿感,也就没有责任感。“拿钱干活”、“拿多少钱,干多少活”成为多数人的态度。人们不但不会去追求先进,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而且可能以次充好,隐瞒问题。创新更是与他们绝缘。
第三个结果是粗暴的管理手段。企业靠威严管理,秩序靠恐惧维持。解雇、减薪、扣奖金是常用的威胁手段。最极端的是用末位淘汰制逼出效率。让生活在恐惧中的人挖掘潜力、发挥能力,效果可想而知。这种管理手段不但导致上下级的紧张关系,而且滋生逢迎拍马的丑恶风气。
在我国不宜提倡股东利益最大化,像日本那样把员工放在第一位,似乎也有偏颇。提倡兼顾各利益相关方,争取共赢的结果,可能是能被各方接受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