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辛苦了这么久,终于收到了加薪通知。但是,小编有必要提醒各位,加薪可喜,但有些细节值得你注意。煮熟的鸭子会飞掉,到手的薪资也未必就安全。读懂以下这些法律法规,防患于未然!
首先,加薪要不要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里并未对加薪是否重签劳动合同给予明确规定,所以如果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需要和企业进行协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般来说,企业对员工升职加薪都有自己的一套操作流程,比如邮件确认、公司内部通告等等,企业对于员工的加薪减薪、升职降职都属于企业的自主行为,但必须具备合理原因且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
其次,各种奖金涨了,真的就代表工资也涨了?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奖金应当是包含在工资总额中的。
但是,奖金这种事,话语权在企业。劳资双方对奖金的约定大致有三类原则:一类是合同约定,一类是制度规定,还有一类是由老板拍脑袋决定的。以上这三种不同的原则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度依次递减。通常而言,如果有劳动合同或者是补充协议约定的奖金,员工在争取合法权益时将会有据可循;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约定的话,员工对此的话语权将非常之弱,即便是企业在制度中对奖金有所规定,也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对制度作出修改。至于老板拍脑袋决定的奖金,更是得看公司业绩和老板的心情了。所以在谈加薪时一定要知道,公司答应你的加薪,到底靠不靠谱。
第三,奇葩的薪资制度,你要多提防!
有一些企业把工资的一部分作为奖金,每个月扣除,留到年底再发,这种做法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双方约定的月工资中有一部分工资的发放时间是在年底,这属于对工资发放时间的约定,并不违法。但要注意的是,扣除作为奖金后发放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一旦离职,这些发放时间为年底的工资应当一次性发给员工,企业不得以离职为由,克扣员工工资。
最后,劳动合同里没有写明薪资,这份合同到底算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身份**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单就薪资显示不明确这点来看,并不影响这份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或者由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和企业协商,将约定的薪资当成补充文件签字确认,或是要求公司给予书面的薪酬确认。如果都没有的话,那就得要自己搜集证据,妥善保存好工资单或是银行流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