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石家庄3月3日电 据河北日报报道,为保证和促进养禽业的持续稳定发展,3月1日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养禽业进行扶持,力争将禽流感疫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家禽捕杀和免疫实行合理补偿补助的政策。对按规定捕杀禽只造成的养殖者损失和强制免疫所需疫苗费用,国家给予一定补偿和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大疫苗采购力度,努力缓解疫苗紧缺状况。实行疫苗逐级调拨供
应,各市接到疫苗后要及时下拨,主要用于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充分发挥疫苗效用。畜牧、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疫苗的打击力度,净化疫苗市场。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种禽场的保护,确保疫情过后能及时恢复和发展生产。对种禽场实施全面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由国家给予补贴。地方政府对种禽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保护措施,对重点种禽场半径1-3公里防疫隔离带内的所有散养家禽,组织企业收购。有关部门要对家禽品种资源场实行严格保护,优先将有关流动资金贷款、税收优惠、检疫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落实到种禽场。种禽场要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意见》还要求,各级电力部门要对重点养禽场、种禽场、禽类加工企业的生产用电优先保证。各收费路口要设立“绿色通道”标志,对专运本省禽类及其产品的车辆,凭产地市或县(市、区)公路运管和动物防疫部门核发的货运运单和检疫合格证,优先放行。对疫情处置车辆及运输防疫物资车辆,凭县级以上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开具的证明,免收过路、过桥、过隧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