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刘健、牛纪伟、段羡菊)作为政府对农业扶持最为重要、直接的手段,每年全国财政支农投资规模约在2000多亿元,但支农资金“支农率”很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表明,财政支农资金有70%左右用于农业行政事业单位事业费,而没用于农业生产本身。
现实情况更为严重。记者在湘、川等地农村采访,基层干部认为,除了“养人”因素外,支农资金还存在使用分散、挤占挪用严重现象,导致支农“效益递减”。四川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晓鸣认为,“财政支农两千亿,农民受益毛毛雨”,是“口号农业”的表现。
财政支农资金逐年递增,但基层反映,增加的支农资金抵不上增加的农业管理部门人员事业费、人头费,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在层层实施中被蚕食。湖南去年财政预算安排了7亿元作为省本级支农资金(不含农业综合开发),但有近3亿元用于省级农口单位的人头费和事业费。四川去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约50亿元(不含基本建设支出),约35亿元用于“吃饭”。
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王雪梅分析说:“在不少农区,县级财政支农资金90%左右用来‘吃饭’,地市级财政支农资金中用来‘做事’的最多不超过20%。”湖南常德市财政局副局长廖华春估算:全市下属9个县(区、市),县本级安排的财政支农资金最多有1/3用于农业生产。
“效益递减”的另一主因是不少支农资金由于透明度低、监管乏力,被挤占挪用。贫困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于2001年至2002年挪用了480.54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建房、买车等;道孚县水利局竟动用10万元扶贫款给组织部购买汽车;凉山彝族自治州一个单位将卫生扶贫资金37万多元用于购车。
“白条工程”更是充斥其中。湖南常德市曾集中检查了63个乡镇的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结果镇镇有问题,一个乡维修水利工程,一个“白条”就报了48万元。
支农资金“效益递减”的体制原因在于,资金分块管理,涉及26块,各部门“各敲各的锣”,分割严重,职责不清,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造成了“撒胡椒面”。湖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张立东说,湖南粮食方面的财政支农项目,有国土资源部的耕地整治项目、发改委的粮食自给工程项目、农业部的商品粮基地县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有的田地出现了“一块地里插几块牌子”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