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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如期实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农业部近日透露,我国将于3月20号如期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今后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按规定标识,否则不得销售或进口。
    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生物专用标识有三种:1、“转基因××”;2、“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3、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必须进行标识的首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包括:1、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2、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3、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4、棉花种子5、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等。
    对违反规定的,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基因安全事故的,销售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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