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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就转基因条例及配套规章发布通知确保法规实施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农业部日前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法规。通知说,要准确理解《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宗旨和规定,加强其宣传,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知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保障贯彻实施。

  通知指出,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农业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科技教育司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按照《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和有关管理程序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各项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每年3月31日以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的年度生产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按照《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为前置条件,强化与品种审定,农药、肥料、兽药、添加剂登记及审批的衔接;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的监测工作;做好标识审查认可与监督实施工作。通知还要求,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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