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作物发展快
自1985年人类首次试种成功能够抵御病虫害的转基因作物以来,全球40多个国家进行了25000次试种,如今已发展到相当规模。世界转基因作物种植总面积1996年为170万公顷,2000年猛增至4420万公顷,约占世界总耕地面积的2%。主要种植国家为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其种植面积分别占世界总种植面积的71%、11%和16%。
转基因生物是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把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从而使其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发生转变。迄今,世界转基因生物已达120种左右,主要的4种转基因作物是玉米、棉花、大豆和加拿大油菜籽。1998年,这4种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占世界转基因作物总面积的99%。其他转基因作物包括烟草、番木瓜、土豆、西红柿、亚麻、向日葵、香蕉和瓜菜类等。从性能上区别,转基因作物分为4类:一是可抵御害虫侵害、减少杀虫剂使用的作物;二是抗除草剂作物;三是抗疾病作物;四是营养增强性作物。
是否有害尚无定论
转基因生物问世以来,人们就转基因生物对健康和环境是否有负面影响一直持有疑虑。反对转基因生物的意见来自两方面:一是人们从环保出发,认为转基因生物可能会打破大自然的平衡。在尚未完全了解转基因生物对植物群、动物群和人类的潜在影响之前,应当暂停生产和营销。二是来自消费者组织。自欧洲发生疯牛病、二恶英等事件后,欧洲人对食品安全非常敏感。他们要求,消费者应有自由选择权利,转基因食品须有明确标识。欧洲委员会为此已作出相应决定,并在各成员国开始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也提出要防止生物技术风险。
归纳起来,人们对转基因生物的担心主要有5点。1、可能造成生态灾难。2、可能引发难以治愈的流行疾病。3、可能对有益生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4、可能导致一些共生类生物和寄生类生物的不适应或消亡。5、许多公司为商业利益,只宣扬优点,而回避风险。
安全管理日趋严格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出台了严格的管理法规和制度。例如,在美国的督促下,欧盟在对转基因生物实施5年禁止进口后,于2001年7月宣布一项法律草案,允许进口转基因成分占1%的常规粮食。但草案又规定:允许种植新型转基因作物,但须与常规作物之间隔离3英里。这实际上是杜绝农民种植转基因作物。
此外,日本已对24个粮食品种实施了转基因产品标识制。斯里兰卡迄今严格禁止进口转基因产品。泰国正在制定有关粮食标签和产地跟踪的法律。阿尔及利亚很可能会禁止任何转基因生物。在表示疑虑和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美国等主要转基因生物出口国的出口受到严重冲击。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已转向从巴西和中国购买非转基因玉米和大豆,而不再从美国进口转基因产品。美国农业部最近把玉米出口预测降低了5000万蒲式耳,原因就在于人们不接受转基因作物。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原本是生物技术的支持者也对此产生了疑问。最近对美国玉米生产商协会14000个成员所做的调查表明,78%的成员表示愿放弃种植转基因作物,以挽回失去的市场。美国消费者的支持程度也在不断下降。美国广播公司2001年6月所作的民意测验表明,52%的人认为转基因食品不宜食用,35%的人认为可以放心食用,比一年前的51%下降了16个百分点。
各类法规相继出台
2001年6月6日,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农业部发布了与该条例相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首批标识的转基因生物有5类。一类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二类是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三类是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四类是棉花种子。五类是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对违规者,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的,销售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与此相适应,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3月7日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修改大豆期货合约,合约标的物品分为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于2000年1月通过了《卡塔赫那生物安全议定书》,确立了处理生物安全问题的国际法律框架。目前,已经有107个国家签署了这项《议定书》。(作者为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国家粮食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