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加强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行为,维护国家权益,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吉林省成立了"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
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挂靠吉林省农委科技教育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指导《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实施;研究解决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标识等各项监管工作。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规定以及有关管理程序,负责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议工作。
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省农委副主任李学勤兼任;省农委科教处处长于文波任副主任;成员由省农委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由吉林农业大学教授李玉任主任;东北师范大学王兴智教授、吉林农业大学王丕武教授任副主任;成员由吉林农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军需大学、省农科院、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的科技人员组成;东北师范大学郝水院士任顾问。
(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吉林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