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晓玲 文晔
2002年11月20日,本刊记者收到一位在外经贸部工作的朋友转发来的邮件,里面是一份中国(香港)绿色和平组织编写的《转基因食品红色警报》。当本刊记者随即对文件中所列的雀巢等公司展开采访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将在中国内地遭受到最严重的信任危机。
2002年12月3日,上海一家媒体发表题为《6种雀巢食品含有不明基因为何还在亚洲销售?》的文章,发布了香港绿色和平组织对在中国销售的雀巢奶制品和婴儿食品的质疑,并暗示转基因可能导致对人体不可预测的疾病与突变。接着,新浪网站转载此文,并设立专题,一周之内对此发表的评论多达28页,其中大多数是对雀巢公司的抨击和不满之声。
本刊在家乐福超市采访时发现:已经有顾客要求退货,退货产品不仅包括“黑名单”上的6种食品,还殃及到雀巢的其他产品。
而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事实上,那封措辞激烈的信,至少半年前就在网络间开始传播,这封信披露:“对近60个著名的食品品牌进行采样并检测,结果发现,16个样品中含有转基因成份,除了已经曝光的雀巢6种产品外,还有品客洋葱口味薯片、日清鸡味方便面、麦当劳汉堡的面饼以及肯德基的薯条和面饼等等……”
本刊的调查也是从这封信开始的
“红色警报”台前幕后
从1999年9月24日起,香港绿色和平组织分7个批次,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对近60个著名食品品牌进行采样并检测,结果发现:16个样品含有转基因成份。除了已经曝光的雀巢6种产品外,还有品客洋葱口味薯片、日清鸡味方便面、麦当劳汉堡的面饼以及肯德基的薯条和面饼等
2002年5月,复旦大学生物技术系研究生成功,在上海有名的欧尚超市购买了一些雀巢产品,包括雀巢婴儿奶粉、雀巢米麦粉、奇巧饼干,接着,他用EMS(全球特快专递)将这些雀巢产品寄往香港,收件人是“中国(香港)绿色和平组织转基因项目主任施朋翔”。
与此同时,北京和广州的两名大学生林艳梅、朱建刚也将同样的两份包裹寄往同样的地址。
包裹到达目的地,甚至没有拆包,就被送往一家检测中心——香港基因晶片开发有限公司,两个星期以后,检测有了结果:在雀巢的美极翡翠白玉汤中检测出含有不明基因,此外,在香港生产的雀巢百福豆腐花及豆浆,也检测出含有美国孟山都(Monsanto)公司研制的Roundup Ready大豆中的不明基因。
事实上,这是一项针对“食品商使用转基因状况”进行监控的特别行动,发起人即包裹收件者——成立于1997年的中国(香港)绿色和平组织。
这是一个独立(财政全赖个人捐助)的国际环保组织,从1999年9月24日起,该组织分7个批次,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对近60个著名食品品牌进行采样并检测,结果发现:16个样品含有转基因成份。除了已经曝光的雀巢6种产品外,还有品客洋葱口味薯片、日清鸡味方便面、麦当劳汉堡的面饼以及肯德基的薯条和面饼等。
正是在经历了这样长达两年的“监控”后,2002年4月3日,香港绿色和平组织发表了他们的检测结果。
至于信的附件——“红色警报”,则产生于2002年3月该组织的另一场行动。当时,香港绿色和平致电80家著名的食品生产商和代理商,查询这些公司对转基因食品的立场,并要求他们明确表态是否使用了转基因原料。调查囊括了这些公司的238种日常加工食品。
5月,调查结果被印制成一个精美的小册子,名为《如何避免转基因食物》,并用醒目的绿、黄、红三种颜色分别标识了这些公司对转基因食品的不同立场。不肯做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承诺的食品商,被贴上了红色标签(红色警报的由来),其产品因而被认为可能含有转基因成份。
112种产品因此载入“红色警报”之列。“对调查不予回应的,也列人了红色警报。”中国(香港)绿色和平组织转基因项目主任施朋翔说。
它们都是一些大名鼎鼎的品牌:雀巢(Nestle)、乐天雪糕(Lotte)、旺旺薯片(Want Want)、品客薯片(Pringles)、美极鲜酱油(Maggi Liquid Seasoning)、顶好调味(Bestfood)、朝日啤酒(Asahi)、麦斯威尔咖啡(Maxwell House)、新奇士橙汁(Sunkist)等。
这本小册子在香港免费发放了10万册。
施朋翔接受《商务周刊》采访说:“虽然我们的调查仅依靠口头承诺,但是我们的测试却是无可辩驳的。”
负责为绿色和平样本检测的香港基因晶片开发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出色的转基因产品测试实验室之一——英国中央科学实验室曾对全球66个实验室就转基因成份检测进行了一项比较测试,结果表明,香港基因晶片是惟一测试出精确数据的实验室。
转基因安全仍然存在巨大悬念
关于转基因安全的争论,正像这两个著名的实验所表现的,在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怪圈中循环。从事生物安全的专家,对被破坏又重建的基因链刚刚提出质疑,从事生物技术的科学家就会用另外一整套数据予以反驳
“红色警报”的传播几乎立刻引发了转基因恐慌,最早被曝光的世界第一大婴幼儿营养食品雀巢公司,瞬间在中国内地遭受了严重的信任危机——一周之内,新浪网对此发表的评论多达28页,大多数是对雀巢的抨击和不满之声。
在北京家乐福超市,已经有顾客要求退货,退货产品不仅包括“黑名单”上的6种食品,还殃及到雀巢的其他产品。
一位母亲在网上极富感情地写道,“我的孩子从4个月起食用雀巢苹果米粉,整整10个月!老天,直至今天我才知道我生命的延续正在充当着实验品的角色。”
转基因引起人们如此恐慌的根本原因是:直到今天,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伤害”,仍然是一个存在巨大争议的悬念。
“转基因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全世界第一个引起轰动的实验在1998年秋天曝光,英国一位研究人员在电视节目中公布实验结果说:用含有转基因的马铃薯饲养大鼠,引起了大鼠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实验结果立即引起轰动,英国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纷纷表示怀疑。
但是不久,英国皇家学会专门对此组织的评审中,却对这项实验指出6条缺陷:不能确定转基因和非转基因马铃薯的化学成份有差异;对食用转基因土豆的大鼠,未补充蛋白质以防止饥饿;供试动物数量少,饲喂几种不同的食物,且都不是大鼠的标准食物,缺乏统计学意义;试验设计差,未作双盲测定;统计方法不当;试验结果无一致性等。
2002年,英国《自然》和美国《科学》杂志又陆续报道:纽卡斯尔的研究人员发现,转基因食品中的DNA片段可以进入人体肠道中的细菌体内,这似乎证明肠道的菌群会对抗生素产生抗性。
英国食品标准协会为此做了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第一个人体实验——哈里·吉尔伯特等学者给12名健康志愿者和7名手术切除部分结肠的志愿者,吃了含转基因大豆的汉堡包和牛奶冰激凌食品。结果发现:健康者的粪便中没有发现转基因大豆的转基因。
但是,在那些切除过结肠的受试者的粪便中,确实发现了3.7%的大豆转基因,这一结果提示:有极小量的细菌摄入了大豆转基因。但这一数据没有受到研究人员的重视,他们肯定地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种转基因的漂移对人有副作用。
关于转基因安全的争论,正像这两个著名的实验所表现的,在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怪圈中循环。从事生物安全的专家,对被破坏又重建的基因链刚刚提出质疑,从事生物技术的科学家就会用另外一整套数据予以反驳。
在中国,科学家们对转基因的安全也泾渭分明地分为两派:中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说,“我是一个坚决支持转基因的人。转基因食品美国已经吃了6年,我们已经吃了3年,没有见过有一个人吃死的。”
原中科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局局长钱迎倩是坚决的反对派,“转基因通过基因流造成基因污染已经成为事实。”
中科院《科学新闻》发表的一篇文章,将转基因食物“可能”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总结为三点:
一,转基因作物中的毒素可引起人类急、慢性中毒或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二,作物中的免疫或致敏物质可使人类机体产生变态或过敏反应;
三,转基因产品中的主要营养成份、微量营养成份及抗营养因子的变化,会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使其营养结构失衡。
但事实上,文章也依然没有提供支持这些结论的有力证据。
到目前阶段,对转基因安全性的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是:这是一个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命题。
转基因在中国“渗透”状况调查
中国大豆的50%是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它们主要来自于美国和阿根廷,这些大豆主要用来榨油。“我们吃的豆油、豆腐、豆浆等等,其实都是转基因的,我们一直在吃。”陈章良说
事实上,中国是世界第四大转基因作物播种国。2001年,全世界的转基因作物播种面积超过5000万公顷,中国为60万公顷。
《商务周刊》从农业部获知,目前,中国已批准商品化的转基因作物有4种:棉花、西红柿、甜椒、矮牵牛花。其中食品只有西红柿、甜椒两种。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理事长朱鑫泉告诉记者,由于甜椒缺乏优良品种,并未播种,但全国确实有几万亩转基因西红柿。
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薛达元认为,转基因棉花也应该算是食品,因为棉籽可以榨油。在部分农村,农民吃的就是棉籽油。农业部转基因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转基因棉花达到150万公顷,已经占棉花产量的1/3。
此外,在全国各地,特别以北京市郊为最密集,还分布着大量的“转基因试验田”,总面积有100万亩左右。
同时,中国每年从国外进口的农作物中,也有不少含有转基因成份。据农业部公布的信息显示:2001年,中国进口油菜籽172.4万吨,绝大部分来自于加拿大、澳大利亚,而加拿大是世界上转基因油菜籽种植面积超过2/3的国家。
不过,比起大豆来,这还不是一个惊人的数字。2002年1月至9月,中国进口大豆458万吨,进口对象高度集中,主要依赖于美国、阿根廷和巴西,三国分别占到进口总量的41%、36%和23%。美国大豆的70%为转基因大豆,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占90%(只有巴西政府禁止播种转基因大豆)。由此可推算,中国约80%的进口大豆为转基因大豆。这些大豆主要都被用来榨油(食用油)。
“我们国家50%的大豆,都是进口的转基因大豆,所以我们吃的豆油、豆腐、豆浆等等其实都是转基因的,我们一直在吃,但并没有什么问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说。
事实是,科学界现在还无法为转基因安全、特别是“潜在的安全问题”——转基因生物在环境及人体健康上的问题被认为在短时间内观察不出来——下一个定论。“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公众需要知情权。也就是说,在专家或者国家也许认为安全,而公众也许认为不时,公众应该有权自己做出决定。”原中科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局局长钱迎倩对《商务周刊》说。
欧洲消费者,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坚定的转基因“知情权捍卫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欧盟地区爆发了太多的卫生危机——疯牛病、口蹄疫,它们已经使欧洲人对于卫生健康问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因而不再相信政府的判断,而宁愿自己做出选择。而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公众在知情后,确实对转基因食品表现了不信任甚至激烈的抵制。
据民意调查显示:在英国只有14%的人表示接受该类食品,66%的法国人认为转基因食品对健康有害,一些农民把水果、蔬菜甚至牛粪倾倒在快餐店门前,以抗议他们出售的牛肉面包和土豆中含有转基因成份。
即使在转基因技术的摇篮——美国(1983年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植物在美国成功培植),公众也由于知情了所谓“转基因污染事件”而爆发情绪。2002年11月12日,《华盛顿邮报》披露美国ProdiGene公司丑闻,该公司将含有转基因成份的药用玉米与食用大豆混杂在一起,更糟的是,这些药用玉米是用来提取胰岛素治疗乙肝、糖尿病、癌症以及艾滋病的,事件被曝光后,迫于强大的公众压力,该公司将把受到“污染”的100万斗大豆,总值270万美元,全部付之一炬。
现在,许多国家的政府都采取了这样一种折中但具有现实意义的态度——将悬而未决的转基因安全“疑案”,留给公众自己判断。
以雀巢为导火线的“红色警报”事件发生后,也有相当多的中国公众质疑:政府是否对转基因食品在中国市场的普及程度知情?公众是否有权对此知情?
不被公众所知的标识
《办法》明确规定:从2002年7月1日后,对“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进行标识。但是,办法生效后仅仅4个月,记者却意外地得到消息,卫生部的《办法》基本不实行了
大多数已经兑现知情权的国家采用的办法是:给转基因食品贴上鉴别标识。
欧洲是最早为转基因食品采取标识制度的地区,1997年欧盟发布《新种食物指令》,要求各成员国监管食物销售(特别针对各类转基因或含转基因成份食物),及实行标识制度。
而欧洲疯牛病的流行,使这一制度的细化加速——欧盟15国在“可追踪性”(指食物从“田间到饭桌”的整个过程)上很快达成共识。2001年11月28日,15国的农业部长们制定出了新的转基因食品法规。根据新法规,凡含有0.9%以上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农作物或食品,在市场销售时,必须带有“GMO”(转基因)字样的标签。
这部“转基因生物制成食品和饲料产品可追踪性标识法规”,是迄今对转基因安全管理最严格、最完善的一部法规。但2002年7月,欧洲议会还是建议欧盟国家进一步加强含转基因产品的踪迹标识制度,强调应该要求对所有含转基因成份的农作物或食品都进行明确标识,而不必考虑其含量多少。此外,欧洲议会还建议加强对转基因污染事故的通报制度。
2001年,亚太地区的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新西兰也相继颁布了自己的标识法规。拉美的墨西哥和巴西由于对“美国的转基因玉米大豆种子”惴惴不安,在2000年就通过了标识法。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同样有标识制度的考虑,并且已经有了法规。但是,它们却迟迟没有被执行。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提到了转基因标识问题。2002年1月7日,农业部颁布条例的三个细则,其中一个细则就是:《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办法将转基因标识的范围限制在5类17种产品: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等。
这5类17种产品的标识管理被国家环保总局的研究人员认为“作用非常有限”。该局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捷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说,《条例》和《办法》带着农业二字,因此只能管到农业,管不了与此相关的制药业、环保、更管不了食品加工——而这三项恰恰是和公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
卫生部倒是发布了一个专门针对“转基因加工食品”的标识办法,2002年4月8日出台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从2002年7月1日后,对“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进行标识。
在这部包括6个章节26条的法规中,清楚地写道: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本品转××食物基因,对××食物过敏者注意”。
与农业部的办法相比,卫生部的办法显然要覆盖范围广而且细致得多。但就在它生效后仅仅4个月——2002年11月29日,记者从农业部得到消息:卫生部的《办法》基本不被实行了。
农业部转基因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程金根对《商务周刊》进一步解释道,“也就是说,将来我们在超市中所见到的绝大部分转基因食品,除农业部规定的5类17种外,都不标识了。”
第二天,本刊记者在卫生部食检所污染物化学研究室主任吴永宁处证实这一消息。
据程金根介绍,国家转基因监管工作的核心问题将是安全评价。只要转基因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通过了“安全评价”,那么转基因加工食品就被认为是安全的,而不再需要标识。“只要土豆是安全的,那么薯片也就是安全的了。”
记者了解到,中国的这套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分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按照其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分为I、Ⅱ、Ⅲ、Ⅳ四个等级,级别越高,危险性越高。
但是,生物安全专家即使对安全等级最高的转基因生物,依然抱有“安全疑问”。原中科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局局长钱迎倩分析说,转基因的商业化只是最近几年的事情,而转基因生物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可能需要10年、20年甚至是40年才能观察出结果,危险也许是潜在的。
“过去谁也不知道四环素有问题,等我们的牙黄了,就晚了。”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官员王捷表示,“要知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谁也说不好。”
香港绿色和平组织合作办公室项目助理成功表示,负责任的做法是把选择权交给公众自己。
直到2001年初,有关部门做的民意调查显示:中国六成半的消费者不清楚目前市场上是否已经有转基因食品出现;95%的人希望将来转基因食品出售时应给予标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有16.7%的人,出于对安全问题的担忧,明确表示不接受转基因食品。
管理权引起三部委相争
很显然,农业部在这场三方的角力中,争取到了转基因安全管理上的主要职能。但这一被农业部内部形容为“来之不易的、冲破了层层阻力的”胜利,事实上却是不断地受到各方利益旋涡的左右,而在公众安全政策上表现出摇摆不定的姿态
发生在两个部委(农业部与卫生部)之间的管理权争夺,还没有真正结束。
卫生部食检所污染物化学研究室主任吴永宁告诉《商务周刊》,“卫生部在食品行业并没有自己的产业,因此可以更多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来考虑;而农业部首先考虑的是,农业的增产增收。”
在这场竞争中,还存在有不为人知的第三方:国家环保总局。它也认为自己是一个相对客观而能更多考虑公众利益的第三方角色。
中国转基因安全管理的核心《条例》,其基本内容都源于一部国际法——联合国于2000年1月29日定稿的《生物安全议定书》。至今有110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协议,38个国家政府批准了协议,如果达到50国批准,就可以正式生效,一旦生效,装有基因食品的货柜,必须在外包装上贴上“可能含有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在议定书框架中,环保局拥有这样的职权:转基因作物进口,要先向设在各国环保局的联络点通报,然后由环保局告知农业部。
但是,国家环保总局官员王捷称,“环保局对中国转基因的进口、实验、产业化情况都不大了解。现在的情况是,都由农业部来办。”
两方的矛盾显然不止于此,王捷说,负责对转基因生物进行安全评价的,按照规定并不是农业部一家,而是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以及卫生、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一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然而,在这个58人评估委员会成立前,环保局推荐了3位专家,但农业部只给了1个名额。而这惟一一位环保局专家还远在南京,对评估工作参与不多。
很显然,农业部在这场三方的角力中,争取到了转基因安全管理上的主要职能。但这一被农业部内部形容为“来之不易的、冲破了层层阻力的”胜利,事实上却是不断地受到各方利益旋涡的左右,而在公众安全政策上表现出摇摆不定的姿态。
农业部转基因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程金根在谈到《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为什么在2001年6月出台时,意味深长地说,“这是加入WTO的需要。”
据知情者透露,《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前,各部委始终争执不下,即有高层人士表态说,先挡住美国的大豆,内部问题以后再协调。
当时统计数据显示,美国进口和中国自产大豆的份额已数量相当,达到1500万吨。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薛达元告诉《商务周刊》,他在经过实地调查后得出的一个悲观结论,“进口影响了中国豆农的生活,东北大豆现在的价格只是1995年的一半,加入WTO后,美国大豆的攻势将更猛,而我们的豆农将被压垮。”
“而通过出台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对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进行调控,就成为中国大豆复兴计划的一部分。”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研发部副经理马明超分析说。《条例》增加了大豆进口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按《条例》规定——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没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或与证书、批准文件不符的,做退货或者销毁处理。
这样以来,一般贸易商在定货时,既要考虑市场价格,还要考虑能否拿到证书,以及拿到证书的时间,《条例》规定批准期限为270天,更进一步加大了进口操作的风险。“在这一环节,可能增加的成本无法用数字计算,因为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控制证书和批准文件的发放,那么进口的风险就会趋于无穷大。”
奇怪的是,这部2001年5月“应世”而出的《条例》,此后在实际执行中其规定却一再被“突破”。
转基因背后的利益旋涡
“游说者”接踵而至,在这个利益旋涡里,还有着学者的影子,特别是一些支持转基因的专家受到质疑
2002年3月11日,农业部发布了190号公告《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公告》,宣布境外公司可持本国或第三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有效文件,向中国农业部申请“临时证明”,对审查合格者,农业部将在“30天内”,发给可向我出口转基因农产品的证明。由于审批手续大大简化,审批时间缩短,豆商们普遍认为美国大豆被暂时放了一马,由此造成期货市场上中国大豆成交价急挫。同年10月11日,这一临时措施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又由原定的12月20日延迟到2003年9月20日。
与此同时,“美国游说者”却接踵而至,级别最高至美国总统布什:2002年2月21日、22日,他两次访问中国期间,与中国最高层谈及大豆问题。上海APEC峰会期间,他又与中国领导人就转基因产品问题进行磋商。
2002年9月25日到27日,美方还在北京搞了一个培训班,专门讲标签问题。他们表示,标识制度对企业伤害很大。
这一年,华盛顿由美国农业部、国务院和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组成的谈判代表团也一批批来到中国,希望说服中方简化转基因条例规则。
据一位了解内情的专家说,中国政府制订相关法规的智囊团也成了美国农业部游说甚至收买的对象。美国农业部甚至提出,为这些专家提供上百万美元的研究经费。
美国的紧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欧盟转基因标识上的碰壁,使它担心在中国重蹈覆辙。2001年11月28日,欧盟成员国新的转基因法规刚刚在欧洲议会通过(凡含有0.9%以上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农作物或食品在市场销售时,必须带有转基因字样的标签),美国就提出抗议。
“这是对美国农业掀起的一场经济大战的宣战书”,美国一家最大的农业工会宣称。这家农业工会的主席指责欧盟是要保护自己的市场,“由于美国出口的大多数粮食作物都是转基因食品,并且每年向欧洲的出口高达63亿美元,欧洲议员们采取这样的措施,就是为了全面封杀从美国进口的原料。”
欧盟这一政策的影响面有多大?上海财经大学燕春蓉分析,由于转基因产品在生产和销售时并没有被隔离开,所有和这些产品相关的贸易都会受到影响。这些商品大约占美国农业和食品出口的35%,价值120亿美元。如果把加工原料中包含了转基因产品的产品和用转基因产品喂养的牲畜也算在内的话,估计会上升到价值240亿美元!
因此,这些利用转基因技术赚取百万厚利的公司所持的态度是:“一日未能证明它是不安全的,它便是安全的。”
中国农业部承受着美国政府代表的豆商们的经济压力时,还不得不面对国内舆论的挑剔。几位被采访的专家不约而同地质疑:“《条例》三番几次推迟正式执行,法律的严肃性在哪里?”对于这种质询,程金根的回答是,“我们没有时间表。”
在这个利益旋涡里,还有着学者的影子。特别是一些支持转基因的专家受到质疑。
中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反对给转基因食品标注,“在食品上标注是否为转基因,就会把转基因和非转基因隔离开来,无形中就使消费者产生:非转基因产品要比转基因产品好。这一点,我是坚决抗议的!”陈章良认为,实行标识制度,将使生物技术的发展受到影响。
但反对者对他的言论公允性表示怀疑,他们提出,他除了担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一职外,还有另外一些头衔,包括深圳科兴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港产学研基地创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大高科董事长,这些公司都跟生物技术有关,而且陈章良的转基因西红柿,甜椒,矮牵牛花都已经投入商业化生产。
“中国的转基因生物公司有很多与陈章良有关。如果他能做一个纯粹的科学家的话,他的说法会是另外一个样子的。”香港绿色和平组织合作办公室项目助理成功说。
“国际转基因作物争论的实质并不纯粹是科学问题,而是经济和贸易甚至是政治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贾士荣教授指出。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1983年,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植物在美国成功培植。但此后10年,这项技术并没有长足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针对美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减弱,出口数量下降的局面,1991年2月,“美国竞争力总统委员会”在其“国家生物技术政策报告”中明确提出,“调动全部力量进行转基因技术开发并促其商品化”的方针。在此背景下,孟山都、杜邦等著名的化工、医药公司转向生物技术领域,成为商业性开发应用转基因农业技术的主角。
中国农科院品种资源所研究员邱立娟对此表示,“转基因技术在还没有成熟的情况下,就被商业利益推动,走进了市场。”
“在转基因标识问题上,政府官员、公司企业、科学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搞生物安全并不是要把生物技术给扼杀了,而是看到在生态安全、人体健康方面存在有这么大的风险,在问题没有解决以前,决不应该拿人们的生命安全冒险,而现在,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被冒险。”原中科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局局长钱迎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