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
日本 日本政府一直对转基因食物执行自愿安全检验,然而,自从2001年4月1日,所有转基因食物都规定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同时,日本亦针对转基因成分超过5%的食物,执行强制性标签制度,部份转基因成分被禁止,包括“星联”玉米。
韩国 韩国政府从2001年3月1日开始,实施转基因食物强制性标签制度,并于2001年9月1日严格执行,出售食物需要出示证明文件,显示其转基因成分,任何公司被发现标签上有错误信息,将被判入狱3年或罚款3000万韩元,没有贴上标签者亦被罚1000万韩元。
中国香港 2000年1月,香港立法会以多数票支持通过动议,要求成立强制性基因产品标签制度,现在政府正就标签方案进行公众咨询,具体计划已于上一年底交立法会审议。
菲律宾 菲律宾国会通过了大量针对转基因作物的法例,新任总统及农业部长视标签制度为政府首要任务,相信不久将刊出相关制度细节。
印度尼西亚 转基因食物于1996年的食品法中被纳入监管。标签制度规定,所有经转基因的食物都需要贴上印有“基因工程改造”的标签,在加工食品上,转基因成分要列名在成分表上。
沙特阿拉伯 政府禁止所有经由转基因生物制造的动物产品,并从2001年12月开始严格执行标签制度,转基因食物一定要贴上一个三角形标签,并以阿拉伯文及英文印上警告字句,转基因食物进口亦需要附上健康证明。
斯里兰卡 从2001年5月1日起,所有转基因食物都被禁止进口,政府亦禁止进口、制造、运输、贮存、分发及销售任何转基因食物。
澳洲新西兰 澳洲新西兰食物管理局负责审批和监管旨在推出市场的转基因食物,两地亦已针对转基因食物成立标签制度,此制度已于2001年7月开始实施。
欧洲
欧盟十五国 欧盟“新种食物法”针对各类转基因或含转基因成分食物,监管食物销售及实行标签制度,另外亦进行立法,针对RR大豆及Syngenta公司的Bt玉米,要求在这类食物的标签中列明DNA及转基因作物的新蛋白质。2000年4月,食品添加剂及香剂被纳入标签制度内,其DNA亦需在产品上列明。转基因动物饲料及由转基因饲料养育的动物的监管,亦在规划及讨论阶段,欧盟正计划改善标签法例,规定所有基因产品的基因成分可以被追踪。
尽管某些转基因食物,如RR大豆、Aventis公司的油菜(芥花籽)及Syngenta公司的Bt玉米被允许在食物上使用,但当欧盟的法例收紧后,几乎实质上禁止了任何新的转基因食物,葡萄牙、卢森堡、奥地利、德国亦禁止Syngenta的Bt玉米,同时法国及希腊亦禁止Aventis的油菜。
挪威 挪威被视为全世界监管转基因最严格的国家,政府禁止数种含有耐抗生素标示基因的转基因作物及制品进口,政府亦执行转基因标签制度。
瑞士 包括附加剂在内的所有食物制品及动物饲料,只要含有转基因成份都一定要贴上“转基因生物”或“含有转基因生物”的标签。2000年1月,瑞士是第一个把含转基因物的药品纳入标签制度的国家。
捷克 转基因食物的标签制度将于2002年实施,以配合欧盟的有关转基因食物的法例。
波兰 波兰政府于2000年4月宣布所有转基因食物都需要贴上标签,环保部长下令有关信息需要印在包装纸上,以显眼的颜色印上易读的字样。
俄罗斯 俄罗斯于2000年7月1日成立转基因消费品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物及医药品,都需要标签,有关转基因成分的信息必须在货运文件上列明。
美洲
墨西哥 2000年3月,墨西哥上议院一致通过健康法例,要求转基因食物贴上标签,并于标签上列明转基因成分,并印上“此食物经转基因”。
巴西 1998年绿色和平成功争取法院禁令,在标签制度实施以前,任何转基因的RR(RoundupReady)大豆不得进口。1999年8月,巴西利亚法院的联邦法官引用此禁令,支持绿色和平的意见,禁止种植RR大豆。2000年6月,巴西利亚的联邦法院再次确认标签制度的需要,但直至现时为止,有关制度法例仍未实施,但已进入议会审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