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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称转基因食品不依法标识将受处罚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我们刚刚召开了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动员大会,一次大规模的转基因食品执法检查工作正在全市开展。”北京市农业局局长程贤禄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身兼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程贤禄对记者表示,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标识,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了解,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3个法规实施1周年之际,农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执法检查,确保“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程贤禄介绍,2002年,农业部在进口农产品审批、境内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安全评价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国共发放转基因农产品临时证明778个,进口标识审查认可批件1275个。北京市去年也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启动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工作。北京市已经培训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了全市转基因生物的基本情况。2002年北京市共有15家企业获得农业部颁发的转基因标识,进口转基因生物的种类主要为大豆及其制品。

  北京市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列入第一批转基因生物目录中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的标识。检查的主要对象是转基因农产品进口企业、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公司和科研单位。

  程贤禄表示,这次检查自今年3月到5月,期间发现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或没有标识的,应尽快改正。如果在允许的期限内还不改正,就要依法受到处罚。同时,农业部门将会同其他机构,将相关的转基因产品从北京市场上清理出去。又是一年3·15,程贤禄提醒相关企业,要珍惜自己的声誉,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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