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农业部将在全国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督查。
自2002年3月20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个配套规章和临时措施实施以来,农业部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标识管理以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技术检测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农业部共发放进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证明778个、进口标识审查认可批件1275个、在境内进行试验的审批书及批准文件199个。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目前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并开展了相应的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已发放涉及豆油、豆粕、棉种等转基因农产品标识审查认可批件150余个,20多个省已经开展了执法和管理人员培训,发放了执法证。
但是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执法力度不均衡,突出表现在注重申报审批,轻视跟踪监管,特别是标识管理还未到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绝大部分列入标识目录的转基因农产品及直接加工品还未标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得到落实。
本次重点检查的内容为生产、分装和销售列入第一批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大豆、大豆油、大豆粕、油菜籽、油菜籽油、玉米、棉花种子等)的标识情况,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加工及销售的企业对法规的执行情况,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象是转基因农产品进口企业、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公司及科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