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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转基因农产品将实行“标识”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本报讯 6月16日,记者从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获悉:从现在起,我省将对转基因农产品实行“标识”制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

  据悉,这次首批列入标识管理的转基因农产品有五个大类:一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二是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三是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四是棉花种子;五是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转基因农产品是指利用分子生物手段,将某些生物基因转移到农作物物种上,使其性状或产物出现变异。如转基因棉花加进抗棉铃虫的基因,不惧虫害而又保持高产性状;而转基因大豆不仅抗除草剂而且含油量高。

  眼下,欧美关于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的争论沸沸扬扬。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转基因农产品大国,转基因技术广泛运用于大豆、棉花、玉米、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既提高了产量,又大大降低了成本。而欧盟则从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诸多质疑。

  在贸易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政府先后出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和标识的三个管理《办法》,对转基因农产品严加管理。我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一年以前就专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此次又在全国较早实行转基因农产品“标识”制度。

  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人称,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转基因农产品,要抓紧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和销售。特别是对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全省各商店、超市、卖场要立即实行标识,保证消费者知情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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