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的安全关系到食品安全。由于目前转基因饲料大量为动物所食用,对其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价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我国对转基因问题一直持谨慎态度,已于2001年颁布了相应的法规,但是,对于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作为饲料原料的安全性评价方面,还缺乏完善的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
目前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侧重于两方面,一是环境安全性,二是食品安全性。环境安全性评价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种到田间后,是否会将所转基因转移到野生植物中,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关于食品的安全性,1993年世界经合组织(OECD)提出了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实质等同性原则: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反之,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转基因作物的主要争论焦点之一。转基因饲料安全应遵循转基因食品管理的有关法规。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便致力于制订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条例。我国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细则,要求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标识制度。
转基因饲料可能产生的影响
转基因产品对动物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转基因产品可能存在的过敏反应;抗生素标记基因有可能使动物与人的肠道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抗昆虫农作物体内的蛋白酶活性抑制剂和残留的抗昆虫内毒素,可能对人和动物健康有害;随着基因改造的抗除草剂农作物的推广,可能导致除草剂的用量增加,从而导致除草剂在环境中残留量加大,最后污染饲料和食品。
用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作饲料原料,其安全评价主要包括其营养物质对畜禽的影响,毒性和致敏性检测等。美国的研究机构进行了转基因饲料对畜禽影响的试验,已完成了20多项,迄今尚未发现转基因饲料对畜禽的生长性能、健康状况产生危害性的影响。同时,在畜禽肌肉组织、奶样品和蛋中都没有检测出转基因蛋白,也未检测出转基因DNA。然而,各国政府也都认识到转基因饲料的长期安全性问题仍不明确,认为在有关安全标准和法规未出台前,消费者应有知情权,即对转基因产品必须做相应标识。如:在欧盟内,转基因作物作为饲料原料时要符合90/220号法令(EC,1990)。
转基因饲料的安全性评价
在评定转基因饲料安全时,需应用一整套决策程序去评估,包括对寄生植物、基因供体以及供体所引入的蛋白质安全性的潜在风险的评估。安全指标主要包括急、慢性毒性、遗传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性等。国际公认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的“实质等同性原则”同样适用于转基因饲料产品。目前对转基因饲料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测试指标主要包括:外源蛋白质安全应用和消费的历史;外源蛋白质的功能、特异性和作用方式;外源蛋白质含量;毒理或变态反应测试;转基因饲料对于动物的影响;转基因饲料营养价值和抗营养作用;转入蛋白质致敏性检测等;外源基因和其所表达蛋白质的检测方法和技术。
建立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我国饲料工业已在采用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作为饲料原料。鉴于转基因产品存在一系列安全性问题,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科学合理的转基因饲料安全评价体系和方法十分必要。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出口贸易会有很大增长,包括采食转基因饲料的畜禽产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转基因饲料产品安全评价体系以及相关检测方法,有利于转基因饲料和转基因食品的贸易,有利于防范和减少转基因饲料因安全性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