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对转基因农产品实行标志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近日,辽宁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宣布,辽宁省将对转基因农产品实行标志制度,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
首批列入标志管理的转基因农产品有五个大类:一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二是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三是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四是棉花种子;五是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凡是列入标志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转基因农产品,要抓紧进行标志,未标志和不按规定标志的,不得进口和销售。特别是对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全省各商店、超市、卖场要立即实行标志,保证消费者知情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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