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布鲁塞尔7月23日电 欧盟委员会23日公布了有关转基因作物种植的原则建议,并表示各成员国不应设立“无转基因作物区”。
欧盟负责农业和渔业事务的委员弗朗茨·菲施勒说,一旦某种转基因作物的种植和上市申请得到欧盟的批准,就表明该转基因作物是安全的,欧盟成员国不应再对该种转基因作物施加任何限制。他表示,欧盟将保护农民自由选择种植作物的权力。欧盟成员国政府或地方政府应采取措施,使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和平共处”。
菲施勒同时宣布,欧盟的地区性农户组织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
欧盟委员会23日的报告提出了几种可以使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和平共处”的方案,供成员国选择。根据欧盟刚刚批准的新转基因条例,欧盟各成员国可自行采取措施,确保非转基因作物不受转基因产品的污染。条例规定欧盟委员会有权确立转基因作物种植的基本原则。
据报道,奥地利的一些地区几年前曾宣布为“无转基因作物区”。赞成推广转基因作物的人士担心,由于许多欧盟成员国仍对转基因产品持怀疑态度,很可能会以设立“无转基因作物区”的方式,变相阻挠转基因作物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