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植物———一种含有抗生素药类抗体的烟草在美国成功培植。当时有人惊叹:“人类开始有了一双创造新生物的‘上帝之手’。”随后,“转基因”一词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问世,1993年,世界上第一种转基因食品———转基因晚熟西红柿正式投放美国市场。这种西红柿耐存储的特性使其货架寿命大大延长。此后,抗虫棉花和玉米、抗除草剂大豆和油菜等10余种转基因植物获准商品化生产并上市销售。
20年来,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迅速扩大,转基因作物种类急剧增加。1996年,世界转基因作物种植总面积仅为170万公顷,1998年达到3000万公顷,已涉及60多种植物。据国际转基因技术推广组织发布的数据,2002年全球转基因农作物种植面积已扩大到5870万公顷。从1996年以来,转基因作物面积一直以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增长。
迄今,全世界已有近5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转基因作物种植实验,有16个国家的近600万农民以种植转基因作物为主。全球最主要的转基因产品生产国包括美国(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最大,约占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的68%)、阿根廷(约占22%)、加拿大(6%)和中国(3%)。这四国所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占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总量的99%。
被商品化的主要转基因作物有大豆、棉花、油菜、玉米四类,主要用于生产动物饲料、炼制植物油、制药等。其中大豆已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1998年,这四种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占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总面积的99%。其他转基因作物还包括烟草、番木瓜、土豆、西红柿、亚麻、向日葵、香蕉和瓜菜类等。从性能上区别,转基因作物也分为四类:一是可抵御害虫侵害、减少杀虫剂使用的作物;二是抗除草剂作物;三是抗疾病作物;四是营养增强性作物。
中国转基因食品现状
本月初,北京市农业局对北京市场14个品牌的农产品和食品进行了抽查,结果十分令人吃惊。这些产品经检验全部为转基因产品,然而却无一按规定标明“身份”。据《北京日报》报道,这些转基因食物主要为大豆色拉油和调和油,其中包括绿宝、火鸟、鲁花、金龙鱼等享誉全国的知名品牌,占北京市场销售份额的60%以上。一时间,消费者反响强烈,有关转基因产品安全与管理的话题再次展开。
我们到底吃了多少转基因食品?
据悉,目前我国进口的大豆中,80%以上是转基因大豆。对外经贸大学贸易技术性措施研究中心夏友富理事长提供了一组数据:自2000年国家放开大豆进口后,进入我国的转基因大豆猛增。2001年,我国从美国和阿根廷至少进口转基因大豆899万吨,2002年进口了739万吨,而今年1-4月就已经进口了转基因大豆557万吨,转基因大豆占了同期进口总量的91%。平均而言,一年至少有800万吨转基因大豆流入中国。
而除了转基因大豆,我国还进口了大量的转基因豆油。2001年和2002年分别进口了60.6万吨和54.33万吨,今年1-4月就进口了27.3万吨。
此外,我国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超过100万亩,有6种转基因植物已被批准商品化,进入市场的转基因食品有柿子椒和西红柿。
香港绿色和平组织日前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对60个著名食品品牌进行采样,已检测出16种加工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其中,皇室营养麦片、忌廉蘑菇汤、多力鸡蛋豆奶粉、佛蒙特咖哩、雀巢巧伴伴、雀巢美极翡翠白玉汤等都榜上有名。
企业遮掩担心什么?
我国早在2002年3月20日就实行了转基因标识制度,但一年多来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大多企业都不愿披露自己的产品是转基因食品。举个例子来说,生产福临门色拉油的北海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早在2002年6月就为其饲料类豆粕申请了转基因标识,却一直没在产品上标明。深圳南海油脂工业公司今年初提交了转基因标识申请,但也“按兵不动”。
其实企业也有自己的苦衷。根据国外的经验,明示标识在很大程度上会抑制转基因产品的市场需求。在发达国家,转基因产品售价会比同类的非转基因产品低20%左右。不少油厂认为,标识管理对小包装油将是个不小的冲击。多数企业的心态是:“谁先贴谁倒霉,要贴一起贴,一起承受。”
据北京转基因办公室透露,国内目前仅有大连日清公司在今年4月对在超市出售的小包装油打上转基因标识,但该公司表示,其“销售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
转基因何时掀起盖头来?
转基因对人体到底有没有危害?转基因食品到底能吃不能吃?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国际上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是:这是一个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命题,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的潜在伤害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已有超过35个国家通过了法令,强制要求基因改造食物必须标识,让消费者有知情权与选择权。
2001年6月,我国农业部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又出台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3个配套办法。这些法规规定,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的转基因生物,在进口和销售时都应当进行标识。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而成的产品也应标注“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就是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也要标注“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
然而事实表明,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专家认为,转基因标识制度难以推行主要是因为《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出台后,相关的可操作性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其次,实施转基因标识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转基因食品的进口和销售监管涉及农业、检验检疫、商业、质监等多个部门,协调合作需要时间,执法的主体也有待明确。而且,为了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监管提供技术支持,需要建立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估中心和相关技术体系,同时,必须对市场上的相关食品进行一次普查,这也需要时间。
无论如何,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的态度是明确的,那就是: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随着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加上消费者对转基因认识的逐渐深化,相信转基因食品很快就将掀起盖头,大大方方的供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