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记者从今天在北京举行的第七届亚太经合组织农业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研讨会上了解到的信息。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代表中方致辞,他说,我国在大力发展生物技术的同时,十分重视其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早在1993年,我国就发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据此,农业部去年初发布了有关安全评价、进出口、标识的三个配套规章,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实施全面管理。
自1997年至2003年9月,经过安全评价,农业部批准水稻、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等10多种转基因植物进入田间环境释放,批准转基因棉花、番茄、甜椒等植物和兽用微生物基因工程疫苗进入商业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