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述:
依美国官方饲料管制协会(AAFCO)对肉骨粉所下之定议如下:「肉骨粉乃哺乳动物废弃组织经乾式熬油後之乾燥产品,除正常制程中无法避免之少量混合外,本品不可含有毛发、蹄、角、皮革、排泄物及胃内容物,熬油时偶而会混入少量鲜血。含磷量应在4.4%以上,胃蛋白鶤不可消化物应在14%以下,属胃蛋白鶤不可消化之粗蛋白应在11%以下。蛋白质含量须加以标示,如果标示有产品种类、成分或来源,必须符合之」。
二、制造过程:
肉骨粉原料主要来自猪、牛、羊等屠宰场副产品,可食部份除去後之残骨、皮、脂肪、内脏、碎肉为其主要成分,早期多采湿式熬油法(Wet rendering method)处理,目前则多改用乾式熬油法(Dry rendering method),熬油後尚可得油脂供饲用,制造流程见图一。
图一 肉 骨 粉 制 造 流 程
高压蒸汽处理
原料 → 选别 → 粗碎 → 原料储桶 → 细碎 → 蒸煮釜 ──────→
(熬油)
搅拌分离机 → 滤过机 → 油脂 → 远心分离滤过机 → 精制油脂
↓ ↑
残渣 → 压榨机 → 乾燥 → 肉骨粉
三、一般成分与规格:(见表1)
表一 肉 骨 粉 之 一 般 成 分 与 规 格 | |||||
50% 肉 骨 粉 | 50% 肉 骨 粉(熔剂提油) | 45% 肉 骨 粉 | CNS规格肉 骨 粉 | NRA规格肉 骨 粉 | |
水 分% 粗蛋白质% 粗 脂 肪% 粗 纤 维% 粗 灰 分% 钙 % 磷 % |
6.0(5~10)
50.0(48.5~52.5) 8.0(7.5~10.5) 2.5(1.5~3.0) 28.5(27~33) 9.5(9.0~13.0) 5.0(4.0~6.5) |
7.0(5.0~10.0)
50.0(48.5~52.5) 2.0(1.0~4.0) 2.5(1.75~3.5) 30.0(29.0~32.0) 10.5(10~14) 5.5(5.0~7.0) |
6.0(5.0~10.0)
46.0(44.0~48.0) 10.0(7.0~13.0) 2.5(1.5~3.0) 35.0(31.0~38.0) 10.7(9.5~12.0) 5.4(4.5~6.0) |
10.0↓
40.0↑ 12.0↓ - 35.0↓ - - |
10.0↓
依标示 依标示 4.0↓ 37.0↓ - - |
注:CNS规格中,盐酸不溶物应在1.0%以下。 |
四、物理性质:
颜色:油状,金黄色迄淡褐色或深褐色,含脂量高时色深,过热时颜色也会加深。通常猪肉骨制造者颜色较浅。
味道:新鲜肉味,并具烤肉香及牛油或猪油味,储存不良或变质时会出现酸败味道。
质地:粉状,含粗骨,颜色、味道及成分应均匀一致,不可含有过多之毛发、蹄、角及血液等。
细度:100%可通过No.7标准筛,95%可通过No.10标准筛。
比重:0.53~0.58Kg/l。
镜检:详见镜检手册(Microscopical Analysis of Feedstuff, 1978) P.77。
五、品质判断与注意事项
1.肉骨粉是品质变异相当大的饲料原料,成分与利用率好坏之间相差相当高,故成分与效果掌握不易。
2.影响成分与品质的主要因素有原料品质与成分、加工方法、掺杂及储存期间之变化等。
3.腐败原料制成之产品品质必然不良,甚至有中毒之可能,过热产品会降低嗜口性及消化率;溶剂提油者脂肪含量较低,温度控制较容易。含血多者蛋白质较高,但消化率差,品质不良。
4.肉骨粉及肉粉受细菌污染之可能性极高,尤以沙门氏菌污染最受注目,平常应定期检查活菌数、大肠菌数及沙门氏菌数。
5.肉骨粉掺杂之情形相当普遍,最常见的是使用水解羽毛粉、血粉等,较恶劣者则添加生羽毛、贝壳粉、蹄、角、皮粉等用以调整成分,表2为本省进口肉骨粉之掺伪例。
表二 掺伪肉骨粉之配方例(美国镜检协会分析结果) | ||
原 料 | 样 品 A | 样 品 B |
骨 贝 壳 粉 库拉索岛磷酸盐 羽 毛 粉 胃 内 容 物 蹄 、 毛 发 油 |
23 %
12 % 3 % 30 % 10 % 0.5% 12.0% |
30 %
8 % 4 % 20 % 10 % 1 % 11.0% |
6.胃蛋白鶤消化率乃蛋白质品质之最佳指标,应符合美国AAFCO规定。
7.正常产品之钙含量应为磷量二倍左右,比例异常者即有掺伪之可能。
8.灰分含量应为磷量之6.5倍以下,否则即有掺伪之嫌疑。
9.纤维多来自瘤胃及肠道内容物,含量高即表示此类物质多。产品内若发现有玻璃碎屑则该品可能由餐馆废弃物所制造。
10.测蛋白质时应除去毛、发等物质,否则蛋白质易高估。
11.纽澳所产肉骨粉多由牛、羊屠後副产品所制造,故牛毛、羊毛比例高,但品质较纯,美国所产肉骨粉多由牛 、猪屠後副产品制造,来源复杂,掺杂机会多,依掺杂与否而分成纯肉骨粉(Pure meat and bone meal)及混合肉骨粉(Mixed meat and bone meal)两种产品。
12.肉骨粉所含脂肪易变质,造成风味不良,故应测其酸价(AV)与过氧化价(POV)。
13.肉骨粉之蛋白质主要来自以下六个部分:
(1)磷脂(脑磷脂、卵磷脂等)。
(2)无机氮(尿素、肌酸等)。
(3)角质蛋白(角、蹄、毛等)。
(4)结缔组织蛋白(胶原、骨胶等)。
(5)水解蛋白。
(6)肌肉组织蛋白。
前三项((1),(2)(3))毫无利用价值,(5),(6)两项利用率也不高,而利用价值最好的是最後一项(即(6)),故蛋白质品质随上述物质之比例不同而有差异。
14.省产肉骨粉多由猪骨与猪油粕混合而成,品质与成分均不稳定,应注意鲜度问题、含骨比例及低价值蛋白质添加比例。
15.肉骨粉之钙、磷含量估计方法:肉骨粉是很好的钙、磷来源,量高且利用率好,但批间成分变化很大,成分表资料往往无法代表我们所购入产品之真正成分,虽然直接每批测定钙、磷是最正确的做法,但很多使用者可能做不到,而且也没有必要,不如由容易测定之灰分含量估计之,再定期抽样求证;除非掺伪及砂石含量太多,以下之等式应可适用大部分肉骨粉产品:
钙量%=0.348×灰分%
磷量%=0.165×灰分%
六、特性与利用
1.成分特性:肉骨粉属蛋白质来源之饲料原料,各种禽、畜、毛皮兽、宠物及水产饲料均可加以利用,是很好的钙、磷来源,但胺基酸组成不佳,离胺酸及色胺酸均不足,利用率变化大,且易因加热过度而无法吸收。维生素中B12多,菸硷酸、胆硷亦多,但A,D则少。肉骨粉之胺基酸成分不易掌握,尤其角质及结缔组织含量多之产品,所含必须胺基酸量甚低,蛋白质价值亦差。
本品热能主要来自蛋白质及脂肪,但这两项成分之含量与品质变化亦大,故一般成分表中之热能资料恐怕与我们所用产品多不符合,故须根据品质估算之。当然能进行生物测定是最好不过了然有此能力者恐在少数。
2.鸡:肉骨粉可当家禽饲料之蛋白质及钙、磷来源,但饲养价值比不上鱼粉及黄豆粉,且因品质稳定性差,用量宜加限制,6%以下为宜,且应补充所缺乏之胺基酸,并注意钙、磷平衡问题,品质明显低劣者勿用为宜。
3.猪:肉猪饲料中随用量之增加,嗜口性与生长呈下降之趋势,尤以品质不良之肉骨粉更为明显,故用量不可太高,以5%以下为宜,一般多用於肉猪与种猪饲料,仔畜避免使用。
4.反刍动物:可当蛋白质来源,但很少人加以利用,对乳量及乳风味没有影响,但偶而稍降低泌乳量。肉骨粉对肉牛之效果比猪、鸡还差,可并用嗜口性好的亚麻仁粕、黄豆粉及谷类使用。肉骨粉对绵羊嗜口性不好,需经一段适应期才能恢复;对马之嗜口性亦差,需配合其他原料少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