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出台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具有新的特点。一、畜禽依法定点屠宰的品种由过去只对生猪定点屠宰拓宽到对猪、牛、羊、鸡、鸭、鹅、犬、马、驴、骡等十类品种;二、屠宰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由“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变为“分类管理、区域授权”;三、操作性强,条款规定明确,前有规则后有罚则,权责结合,便于操作。 目前,我省在畜禽屠宰管理方面除生猪屠宰比较规范外,其他畜禽如牛、马、驴、羊、犬、鸡、鸭、鹅的屠宰,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管理手段滞后,私屠滥宰现象十分普遍,广大群众深受其害,消费者防不胜防,急需加以整顿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