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将这种危险食品销往海外。
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12月20日报道,2003年,美国本土发现了第一例疯牛病,今年7月为进一步预防疯牛病危害公众健康,美国当局宣布禁止在美容化妆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中使用有可能感染疯牛病的牛脑和牛的其他身体组织,也被称为“疯牛病危险部位禁令”。
新禁令包括禁止使用牛脑和牛脊髓,以及从年龄超过30个月大的牛身上取用头骨、眼睛和脊髓附近的神经系统组织。牛脑及其脊髓被认为是引发疯牛病的变异锯蛋白集中的地方;而30个月是牛能被检测出疯牛病的最低限。
为了防止高危物质进入食品加工流程,美国农业部要求在屠宰牛的时候,必须对超过30个月的牛进行特殊标记,并在加工前除去所有危险的组织。
然而本月初,美国全国食品监察委员会致信美国农业部称,一些“特别危险的物质”可能已经进入食品加工系统。报告称,调查人员在检查屠宰场和牛肉加工流水线的时候发现,有些被屠宰的牛并没有注明年龄是否超过30个月。
调查人员发现,一些屠宰厂和肉类加工厂的工作环节存在疏漏,负责核查牛龄的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在日常检查中,监察人员无法肯定所有进入加工流程的牛肉组织都是安全的,但通过牙齿观察,肯定有“漏网之牛”。
尽管疯牛病危险部位禁令被美国政府和牛肉行业标榜为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一线监察人员却并不那么乐观。全国食品监察委员会的报告称,他们的监察范围只覆盖美国整个牛肉行业的2%至3%。由于监管力度有限,禁令的执行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另外,全国食品监察委员会抱怨说,当一些监察人员发现肉类加工厂存在不当行为的时候,竟被告知“不要多管闲事”。还有些加工厂甚至将含有危险部位的肉类产品销往国外。
全国食品监察委员会曾向美国农业部的地方机构汇报过此事,但得到的答复是“不用担心,那是加工厂的职责”。目前,美国农业部还未就此事做出正式答复,但有消息称,他们正准备对加工厂执行“疯牛病危险部位禁令”的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席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