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适用于粉状和颗粒状配合饲料检验目的的饲料样品采样方法(method of sampling of feed)。不适用于预混料及有特殊要求饲料检验方法的采样。
一、采样
1.散装产品采样方法:根据堆型和体积大小分区设点,按货堆高度分层采样。
在货堆的不同方位选若干个采样区。各区设中心、四角5个点,货堆边缘的点设在距边缘约50cm处。采样时按区设点,先上后下,逐点采样,各点采样数量一致。散装或罐车在出口处根据采样量的需要,间隔采样。
2.袋装采样方法
(1) 采样包数:5~10包,逐包采样;10包以上选取10包采样;5包以下不采。采样包的选取应按区设点,先上后下,逐点采样,各点采样数量一致。
(2) 采样:将取样钎槽口朝下,从包的一角水平斜向插向包的对角,然后转动取样钎至槽口朝上取出,每包采样次数一致,或拆包采取。
3.成品出料口采样方法
用取样铲在出料口采样,每10袋取样1份。
二、样品的缩分
将样品倒在清洁、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纸上,充分混匀后将样品摊成正方形平面,然后以2条对角线为界,分成4个三角形,取出其中2个对角三角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缩分,直至最后剩下的2个对顶三角形的样品接近平均样品所需的重量为止。
三、样品的包装与签封
样品应用内衬有塑料袋,外加布袋或牛皮纸袋,包装材料不得用与包装内容物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样品装袋后,将印有采样人印章的标签放在样品袋内,扎紧以防松散。再贴上加盖有采样单位和被检单位公章以及采样人印章的封条,最后用塑料袋封好,置冷暗处保存。
四、采样记录
采样后要及时记录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产地、采样基数、采样部位、采样人、采样日期、生产厂家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等内容。
五、样品交接
采取的样品应由专人妥善保存并尽快送达指定地点。注意防潮、防损和防丢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699.1-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