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上海消费者朱燕翎状告雀巢公司讨转基因食品知情权终审败诉四个多月后,绿色和平组织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一天的这一行动使转基因食品又一次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转基因食品问题上,中国消费者该不该享有与欧洲消费者同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该由谁来保障?绿色和平组织的这一次公布会不会再引发中国消费者对所涉企业的新一轮诉讼呢?
在此次绿色和平组织公布了乐之三明治饼干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第二天,北京的一些超市做出将“问题饼干”紧急下架的行动。从中可以看出,市场不仅从转基因事件中看到并尊重了消费者对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也从中看到由此引发的新商机。
相对于市场做出的迅速反应,国家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却显得过于平静。对此前朱燕翎转基因诉讼案中暴露出来的法律空白,尽管在民间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但无论是立法部门还是司法部门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对绿色和平组织两次披露的转基因食品信息,相关执法监督部门并没有及时给消费者一个权威的鉴定结论。
当然,任何法律法规的修改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转基因风波一再出现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公众现在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障这种要求和更好的生活权利,公众的呼声理应得到政府部门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