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和身体健康。随着家庭劳动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人们在外饮食、购买食品以及购买经过加工后的食品原料的数量和机会越来越多了。这种现象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表现,一方面减轻了人们家庭劳动的压力,使许多家庭成员能够集中干好工作,另一方面促进了社会分工的细化,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劳动力就业水平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是,食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在蔬菜中过分使用农药的情况一直不能够治理,见利忘义者在食品中增加有害添加剂的情况还屡屡发生。食物中毒情况不断出现,食品中致癌元素不断被暴光,这边奶粉导致出现大头娃娃的情况还在不断见诸报端,那边苏丹红已经闹的纷纷扬扬。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一些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见利忘义,为了减少成本或增加利润不惜拿国人的健康做赌注。再者就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太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邬建平透露,国内64%的食品加工企业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按照法律规定产品不经过检验不得出厂,但是82.5%的企业根本不检验,或没有检验能力。而造成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行政部门齐抓不管,每一项工作,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管理的现象。这就造成“比较好管的,或者有一定好处的,有一定权力的,大家抢着管。”而责任大、问题多、难管理的,彼此相互推委,没有主要部门管理。还出现一种情况就是,现在出了问题争先恐后地管,他们怕被批评为行政不作为。而这种出了问题“你也查、我也查”的一窝蜂监管模式,把企业搞得焦头烂额。北京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安全监察处处长冀伟说,“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是人们对肉类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一种形象说法。肉类生产,生产兽药的企业由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负责;使用农药的养殖业由农业部负责;第三、四个环节即兽药载体的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由农业部负责;第五、六个环节肉畜收购和屠宰企业,除个体和私营业者外,均由商业部门负责;第七、八个环节销售及卫生监督,由商业部门、质检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众多、职能交叉的现象令人吃惊。这与媒体日前报道的水利部和黄委会关于淮河污染报告发布的争论如出一辙。
保证食品安全加强立法是关键。通过立法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必须克服政出多门,都管都管不好的现象,监管主体和主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清晰和明确。坚决克服“好事争过来,难事推过去;出了问题推给对方、指责对方,有了成绩自己总结、自己表功”的现象。相关部门必须站在切实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和安全的角度,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情况不能再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