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议定书》将生效 防范转基因生物风险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5-20
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为防范进口转基因生物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已正式核准了《生物安全议定书》,该议定书即将在我国正式生效。该议定书保证了进口国的知情权,有利于各缔约国对转基因生物进行风险预防。
据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司长万本太介绍,议定书的核心内容中规定,出口国在打算出口某种转基因生物之前,应向进口国的国家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其为转基因生物,明确说明它的具体特征、安全级别、用途、数量,并在产品上做明确标识。还要以文件形式说明任何有关安全装卸、贮存、运输和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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