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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转基因水稻能否商业化?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07-25
     近日,有关转基因水稻的新闻不断,一些媒体还对转基因水稻是否进入商业化种植进行了种种猜测。与此同时,有关转基因作物的种植、加工与安全等为社会所关注的热度也一直未减。那么,目前我国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发展究竟到了什么程度,转基因水稻能进行商业化种植吗?

    我国对转基因作物持积极态度

    眼下在超市,选购食品时查看加工原料是否为转基因作物的人正越来越多。但许多人对转基因作物究竟是怎么回事并不清楚,人们对转基因作物的认识大多来自媒体一星半点的介绍。

    按照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它包括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以及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等产品。比如现在超市中销售的大豆油就是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而成的。

    转基因作物是现代生物技术进步的结果。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表示,农业部将积极推进我国转基因作物研究及其产业化。农业部部长杜青林2002年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就表示,农业部对转基因作物“在科研方面积极支持,在推广方面要区别不同情况”。在此原则下,农业部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产业指导方针是,“科学规划、积极研究、稳步推进、加强管理”,要求对转基因作物研究明确重点,分类实施,分步推进。

    市场化推广要过五道“坎”取得四证

    作为一项新的生物技术,转基因作物管理的第一要务就是保障生物安全。世界各国普遍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管理,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法规。由于各国农业、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差异,决定了只有本国确认了安全性之后,转基因生物才能投入商业应用或由输出国引进。为此,我国政府根据国际相关组织和世界多数国家的做法,制定了有关生物安全的法规。

    1996年,农业部颁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并设立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成立了农业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根据规定,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主要评价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安全评价工作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尚不存在危险,具有低度、中度、高度危险四个等级,整个环节分为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领取安全证书五个阶段。这就是说,任何转基因作物要进入商业性推广前至少要通过安全性评价的5个“路口”。

    在管理方式上,对于安全等级为III和IV的实验研究和所有安全等级的中间试验,实行报告制;对于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领取安全证书的,实行审批制。同时,转基因作物品种在进行审定前,要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在取得安全证书后生产和经营转基因作物种子,必须取得品种审定证书和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证。

    转基因水稻未获商业化生产许可

    从总体看,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起步晚、基础薄,但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  

    1997年以来,农业部受理了近60家国内外科研教学单位及研发公司的安全评价申请,目前转基因水稻、油菜、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已相继被批准进入环境释放或生产性试验,转基因抗虫棉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等转基因生物实现了商品化生产。从2002年—2004年,农业部共批准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333项、环境释放157项、生产性试验141项,安全证书176项。

    对于近段时间有关转基因水稻的议论,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认为,目前世界上仅有转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4种作物大面积种植。我国转基因水稻的研究已取得显著进展,向农业部提出安全评价申请的转基因水稻涉及抗虫、抗病等多种性状,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安全与食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评价,但还没有一例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这就是说,现在转基因水稻还不能进行商业化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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