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产品比例小,活畜所占比例大。发达国家的禽畜产品加工量约占生产总量的70%,而我国长期形成的饮食习惯,导致肉类加工比重目前还不到5%,这无疑增加了禽畜产品的保管难度,提高了物流成本。
2.冷链体系不健全。在禽畜产品的销售环节,部分产品不是直接进入超市销售,而是流入集贸市场拆零散卖,禽畜产品冷链存在中断现象。禽畜产品冷链体系不健全,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加了产品在物流过程中的损耗,提高了禽畜产品的物流成本。
3.法律法规不完善。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禽畜产品的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都制定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针对禽畜产品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没有一部。
4.管理水平低,管理体系不健全。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有的地方政府采取非市场化手段,对区外的优势企业设置壁垒,限制了市场竞争。另外,行业协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改善我国禽畜产品物流的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应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禽畜产品物流法律法规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禽畜产品物流的实际,尽快制定禽畜产品物流的市场准入、资格认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统一各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部分。
2.加大禽畜产品的冷链建设步伐,扶持专业物流企业的发展。政府可采取低息或无息贷款的形式,帮助大型专业物流企业购置禽畜产品的专用物流设备,提高禽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水平。
3.建立禽畜产品的绿色通道,完善禽畜产品物流的市场环境。所谓禽畜产品绿色通道,是指不分品种、季节、路型,统一在收费口设立“绿色通道”标志,一律免收禽畜产品的过路费,尽量减免畜牧业生产、收购、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费税。
4.充分发挥禽畜产品专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中国禽畜产品流通协会应发挥协会的管理职能。一方面,为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出谋划策;另一方面,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和行业管理工作。
5.提高我国畜牧业的产业化水平。积极推行“公司+农户”的畜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饲养专业户、家庭饲养场、股份合作场,并逐步过渡到规模化、规范化的饲养。尽快制定《屠宰法》,推行集中屠宰、就近屠宰,控制活畜流通,增加加工产品种类,提高加工产品的技术水平。逐步减少禽畜产品在集贸市场的销售,增加连锁超市在销售环节所占的比重。鼓励组建产、供、销一体化的禽畜产品经营集团。 (齐鲁牧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