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4月4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的“农业部饲料法规宣贯暨行业统计培训班”上作出上述表示。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5000多家饲料企业,由于企业生产条件和管理手段的参差不齐,给饲料产品质量水平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于2006年底颁布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进一步统一了饲料生产企业的设立条件,规范了审查程序,加强了监督管理,明晰了法律责任。它与已经颁布施行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一同构成了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关于企业设立审查要求的配套规章,使得依法管理饲料企业工作更趋全面和严谨。
王宗礼在培训班上强调,《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饲料行业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饲料行业依法行政,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当前要着重强化三项工作:一是强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和市、县级饲料管理部门的干部及执法人员的培训,以保障《审查办法》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执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审查制度,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的要求,对企业进行严格审核,把住审核关;三是全面落实饲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制度,把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日常化、制度化,利用《审查办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对本省饲料企业进行一次摸底和整顿,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收集企业相关信息,逐步建立各省饲料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对获证企业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是做好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副处长马莹告诉记者,目前个别地方在企业审查工作中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今后各省应把加强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年度备案、现场检查等形式强化监督管理。
在本次培训班上,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等单位的同志分别就“行政许可相关法规知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等进行了解读和释义,并针对饲料生产企业审核的要点进行了相应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