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动物保健品需求旺盛市场广阔
动物保健品是供畜、禽、鱼、蜂等人工养殖动物疾病防治和诊断用的特殊商品。我国是畜牧业生产大国,畜禽饲养数量巨大。由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水平不高,动物疾病频发,对动物保健品依赖度大,动物保健品需求旺盛,市场广阔。目前,无论是在科研上还是在生产上,我国的动物保健品都不能满足畜牧业发展的需要,每年都要从国外大量进口。进口的动物保健品主要有兽药制品,兽用生物制品、动物代谢调节剂、畜禽用微生态制剂、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等。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动物保健品的市场容量每年约为200亿元人民币,并以每年约10%的速度递增。其中进口产品几乎占了一半。在进口动物保健品中又以兽用生物制品为主。
以兽药产品为例。由于我国畜牧业仍以广大农民小规模分散饲养为主,生产环境与动物防疫条件恶劣,大多数养殖者动物防疫意识比较淡薄,动物防疫知识还很匮乏,不重视动物防疫而侧重于治疗,使得抗生素等化学治疗药物大行其道。这种状况在长时间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改观,因此对化学治疗药物的需求将长期保持畅旺。这种状况不仅为我国兽药企业提供了发展的空间,而且也为国外兽药企业提供了进入的机会。目前,国外兽药产品在我国市场的年销售额已经达到30亿元人民币,占我国市场的20%左右。特别是近10年来,世界动物保健品市场的增长主要来自宠物和猪的发展。随着我国宠物饲养的迅速兴起,宠物饲养数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宠物医院却往往没有国产兽药可用。宠物用药物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空间也必然会引起国外兽药企业的关注。
为了防制动物传染性疫病,我国对兽用生物制品特别是兽用疫苗的需求量尤为巨大。据粗略估计,2000年,我国兽用疫苗市场约为10亿元人民币。由于某些畜禽新疫苗(如禽流感、猪伪狂犬病等)的批准生产或进口,2004年,全国兽用疫苗市场增长至15亿元人民币以上。随着畜禽饲养量的不断增加,兽用疫苗市场需要量也呈增长的趋势。2005年,我国兽用疫苗产量达到708.6亿头份,仍需要从国外进口。特别是猫、狗等宠物用疫苗的品种及数量都不能满足需要。我国宠物市场还刚刚起步,处于快速成长期。从宠物饲养的数量和消费能力上看,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和武汉已经成为我国五大“宠物城市”,而天津、南京、杭州、深圳、成都等城市的宠物普及程度也相当高。据报道,北京仅登记的宠物犬就有53万只,估计全国宠物数量已经超过千万。目前,宠物疫苗市场约为3亿元人民币,但由于很多宠物并没有按规定注射疫苗,估计实际市场空间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由于国内企业商品化的宠物疫苗很少,仅占1%左右,还需要从国外进口,为国外宠物疫苗进入我国市场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广阔的市场需求极大地吸引了国外动物保健品企业,我国已经成为国外动物保健品企业市场开发的主要对象。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几乎全世界各大兽用生物制品公司都打入了我国的市场。截至1998年,就已经有进口兽用生物制品、化学药品、抗生素药品、饲料药物添加剂、兽用消毒剂等5大类共274个产品在我国注册销售。仅1987~2003年,国外动物保健企业在我国国内获得注册销售的兽用疫苗及诊断试剂累计就达168种,其中禽用疫苗约占1/3,猪用疫苗约占10%,少部分为反刍动物用疫苗。随着我国畜牧业生产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及宠物数量的迅速增加,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兽用疫苗尤其是宠物疫苗的市场规模将逐渐增长。在我国加入WTO前,对国外兽药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限制非常严格,国外兽药产品很难进入。我国加入WTO后,特别是随着“后过渡期”的结束,关税壁垒等非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保护措施被逐渐打破,市场开放的程度也越来越大,为国外兽药产品大举进入我国市场扫清了诸多障碍,除非发现确有质量问题,一般很难拒之于国门之外。目前,我国进口药品的关税在5%~8%。根据WTO协议, 2007年进口关税可望降到零。关税壁垒的消失必将吸引国外更多的兽药产品、兽用生物制品等动物保健品涌入我国市场。特别是对于那些因存在安全风险在国外已被禁用或限用的产品,为挽回损失,一些发达国家的投资商必然会利用这一时机为这类产品寻找新的市场空间,以减少损失,获取利益的最大化。我国对此必须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不可掉以轻心,给有风险产品进入以可乘之机。
2进口动物保健品鱼龙混杂存在风险
虽然发达国家的动物保健品质量一般都比较高,但是,从国外进口的动物保健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也存在着风险。有的产品还不成熟,有的产品已被禁用,有的产品潜在风险不清,有的产品只是实际应用有效,而对其深层次问题了解不多。特别是由于技术手段等的限制,一些有风险的产品在进口和使用之初,其危害性并不能被充分地认识;对一些产品的毒副作用,利用常规检测方法不能有效鉴别;对其影响的程度,在一定时期内得不到科学的证明;而且在一般情况下,这类产品的危害性并不能被人们及时发现。因此,使用进口动物保健品不仅有很大的盲目性,而且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1兽用生物制品。为了防制动物传染性疫病,我国每年都要从国外进口大量以疫苗为主的兽用生物制品。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几乎全世界各大兽用生物制品公司都打入了我国市场,特别是随着加入WTO,国外各大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纷纷抢占中国的兽药市场。许多进口兽用生物制品企业都把北京作为其产品流通和中转的枢纽,把国外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打入我国市场。目前,仅北京的22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中,就有12家是国外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中国总代理,代理的产品涉及美国、日本、加拿大、以色列、西班牙、法国、德国、荷兰、印度等9个国家15个企业的100多个品种的兽用生物制品。兽用生物制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既是动物疫病防制的利器,但是,也有可能造成危害。如果是疫苗灭活不好,就可能会造成疫情的扩散。接种了这种疫苗以后,就可能会使鸡、鸭、鹅或者其他动物发病。特别是在国外分离培养的疫苗毒(菌)株进入我国,这些毒(菌)株在生产国家可能是安全的,但是,进入我国后,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威胁我国的生物安全。为了保护国家生物安全,发达国家都对兽用生物制品进行极为严格的监管。我国也很重视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专门制定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但是,据资料报道,在实际上,近几年来,我国对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市场监督抽检几乎没有开展,绝大多数进口兽用生物制品未按《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到口岸兽药监察所报验,接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质量审核,对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监控几乎成了盲区。除此之外,在利益的驱动之下,非法走私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还很严重,未注册、非法走私进口兽用生物制品在部分养殖场中仍有使用。走私兽用生物制品不但使国家损失了相关的税收,还由于在走私过程中,生物制品不能得到有效的冷冻或冷藏保存,在使用时基本失效或严重有害,更有部分制品含有致病微生物。一些单位违规经营,使用未在我国注册登记、未办理兽药进口许可证的进口疫苗,其中风险不言自明。如果不加强防范,进口和走私的兽用生物制品将会对我国畜牧业生产和生物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2.2动物代谢调节剂。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的引进与使用是引进风险最典型的前车之鉴。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发现,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盐酸克伦特罗,可以明显促进动物生长并使瘦肉率增加。一些国家将其用于养猪业。80年代后期,北京和浙江的两家单位首先将盐酸克伦特罗引进我国。国内一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盲目地将其作为一种先进技术向饲料加工厂和养殖户推广,在养猪业中广泛使用。由于盐酸克伦特罗化学性质稳定,进入动物体后主要分布于肝脏,一般烹调方法难以使残留的盐酸克伦特罗失活,人食用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残留的猪内脏或猪肉可以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直到1999年,我国发生因食用“瘦肉精”残留猪内脏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后,才开始严禁使用“瘦肉精”作为饲料添加剂。但是,在利益驱动之下,暗中违禁使用“瘦肉精”饲料添加剂一直没有间断,因食用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及猪内脏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件也屡屡发生。2006年9月,上海市又连续发生了因食用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及猪内脏引起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据一位养猪户透露,现在添加的一般是从德国进口的一种“瘦肉精”。从盐酸克伦特罗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引进与使用可以清楚地看出,一种有风险的产品引进容易,而危害显现后再去清除却难上加难。不仅给食品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带来挥之不去的阴影,而且还耗费了大量的政府公共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2.3饲用微生态制剂。随着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的危害日益明显,对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危害的认识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被禁用或限用。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对寻找抗生素饲料添加剂的替代品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在这种情况下,微生态制剂(MicroecomLogicamLagent)应运而生。微生态制剂是在微生态理论(微生态平衡理论、微生态失调理论、微生态营养理论和微生态防治理论)的指导下,人工分离正常菌群并通过特殊工艺制成的活菌制剂,又称活菌剂(Biogen)或益生素(Probiotic),可以替代抗生素防治某些动物疾病。在饲用微生态制剂生产用菌种方面,各国都在筛选寻求自己的菌种来源。我国除了自行研制生产微生态制剂外,还从国外大量进口微生态制剂与菌种。据有关资料统计,2001年,我国从日本进口的益生菌类产品酵母菌原种就有2400多吨,目前,估计我国每年仅从日本进口的酵母菌原种就达3000多吨。仅酵母菌这一产品在国内的市场总产值就已接近30亿元。而且,市场需求量还在不断增长。与许多新技术一样,微生态制剂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微生态制剂使用的是微生物,应用的时间还比较短,还不能算作是一种非常成熟的技术。特别是对动物正常及病态状态下肠道微生物菌群结构和特性的研究还不多,对肠道微生物与寄主之间的相互作用认识还比较少,对大多数菌种特异的作用、完整的代谢循环及其在代谢循环过程中产生负性突变的因素还没有清晰的认识,也并不是所有的微生态制剂都是绝对安全的。特别是有的微生态制剂中含有的抗药因子可以通过基因物质的交换转移到正常的肠道菌群中,其结果将会和滥用抗生素一样,可能制造出任何药物都无法消灭的“超级细菌”,将会给人类与动物造成更大的威胁。由于动物微生态理论的局限性和微生物结构的复杂性, 目前对动物微生态制剂的作用机理还不十分清楚,大多数研究还都停留在使用效果上,在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上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特别是近几年来频繁从临床感染的组织中分离出益生菌菌株,已经引起了对这些菌株安全性的质疑。因此,盲目进口和使用饲用微生态制剂都可能带来风险。
2.4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 畜禽在遭受强烈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作用或精神刺激时,可以产生一系列非特异性的应答反应即“应激反应”。“应激反应”可以导致动物生长发育减缓,生产性能下降,产品质量降低,饲料转化率降低,免疫力减弱,营养需求增加,容易感染疫病,严重时可引起死亡,被称为畜禽的“隐性”杀手。由于“应激反应”经常发生,普遍存在,给畜牧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随着畜牧业高度集约化发展,畜禽“应激反应”的发生率不断上升,危害日益突出,成为阻碍畜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减少或避免“应激反应”造成的损失,生产者普遍使用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进行药物防治。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可以减弱应激对机体的不良作用,降低机体对应激的反应性。常用的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有安定止痛剂(氯丙嗪、三氟拉嗪、氟哌啶醇、嘧哌嗪等)、安定剂(氯二氢甲基苯基苯并二氮杂卓酮、溴氯苯基二氢苯并二氮杂卓酮等)、镇静剂(苯纳嗪、溴化钠、盐酸地巴唑等)和应激缓解剂(杆菌肽锌、维吉尼亚霉素、硫酸庆大霉素等)。虽然这些抗应激类添加剂可以取得一定的抗应激的效果,但是,其产生的副作用也不容忽视。如在养禽业中广泛使用的杆菌肽锌、维吉尼亚霉素、硫酸庆大霉素等抗生素类应激缓解剂可以造成产品中药物残留。安定类药物不但可以使动物发生中毒,而且残留在肉中被人食用后可以产生不良后果。当前一个堪忧的倾向是人们对抗应激饲料添加剂的过分依赖。目前,常见的抗应激类添饲料加剂的功能多是以清除体内自由基、防止过氧化物的积累、调控糖代谢,缓解热应激为目标的临床措施,多数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过分依赖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只不过是一种舍本求末之举。特别是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的许多副作用并不是立刻就可以表现出来,有的可能“立竿见影”,更多的可能是潜在的甚至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表现出来,不加防范地盲目使用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无疑于饮鸩止渴。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应激问题,是转变饲养方式,为畜禽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减少或避免畜禽受到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以及精神上的恶性刺激。近几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研制的“速补-14”、“畜安338”、“赐益”、“维康安保强”等复合抗应激类饲料添加剂已打入国内市场。对于这类产品,应当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试验,进行科学的风险分析,以防重蹈把“瘦肉精”作为先进技术引进而危害至今难消难灭的覆辙。
2.5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具有抑制肠道内微生物的生长和活性,抑制肠道微生物产生氨、酚类、芳香族化合物及胆酸的生物学转化等不利于生产性能发挥的代谢产物。同时可预防肠道炎症,保证肠壁良好的通透性,促进肠壁血液吸收营养物质,从而对促进生产性能的充分发挥产生良好的作用。虽然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在畜牧业发展中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饲喂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产生的一系列毒副作用表现日益明显,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发达国家对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使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动物性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限量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抗生素被禁止用作饲料添加剂。而我国还主要依靠使用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防治动物疾病,进口的兽药产品也主要是抗生素类药物,许多抗生素如维吉尼霉素、泰乐菌素、伊维菌素、土霉素、盐霉素等在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被列入禁止使用的名单,我国仍然在进口和使用。这些产品用于畜牧业生产必然会造成在动物性产品中残留,不仅危害我国人民的健康,而且有这些抗生素残留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将不能进入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市场。抗生素残留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动物性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向我国大量销售已经被禁用或淘汰的抗生素,拿走我们大把大把的金钱;另一方面,又对我国出口含有微量甚至是痕量抗生素残留的动物性产品加以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能进入国际市场,使我国遭受巨大的损失。“前后夹击、两头受损”已使我国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对于进口和使用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必须引起我国的高度重视,尽快做到与国际接轨,防止继续制约我国的动物性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特别是防止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危害我国的消费者健康和畜牧业发展。
3防范进口动物保健品风险不容松懈
随着市场开放的扩大和进口动物保健品的增加,动物保健品进口和使用的风险也随之增长。为了保护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动物性食品的卫生安全,增强我国畜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必须不断提高对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风险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风险的防范,努力打造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像盐酸克伦特罗那样被作为先进技术盲目引进、广泛使用而造成无穷后患的事件重演,把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3.1要增强防范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风险意识。要提高对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风险的认识,增强防范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风险意识。动物保健品可以防治畜禽疾病,促进畜禽健康与生长,科学合理使用是有益的。但是,如果滥用或使用了有安全风险的动物保健品,其害处也是不容忽视的。我国进口的动物保健品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虽然发达国家动物保健品的研发水平总的说来比我国高,多数产品也是有质量保证的,但是,由于动物保健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仅对许多动物保健品有害方面的作用还了解得不清楚,不完全,而且许多事实表明,发达国家的动物保健品也不一定都是质量最好的,特别是动物保健品种类繁多,作用不一,许多又是新技术、新产品,在实践中应用的时间还比较短,还很难保证都不隐含这样或那样的风险。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以及进口与使用的企业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进口与使用国外动物保健品时必须慎之又慎。要充分了解国外动物保健品的相关信息,切不可盲目从事,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的发生。
3.2要提高防范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风险的能力。有效防止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的风险,必须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判定进口动物保健品是否存在风险,除了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手段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外,主要是进行风险分析,对进口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的风险进行评估,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做到防风险于未然。风险分析是近年来国际上出现的保证动植物等食品安全的一种新模式,是针对国际食品安全性应运而生的一种宏观管理模式,同时也是一门正在发展的新兴学科。风险分析包括三个部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与风险信息交流,总体目标在于确保公众健康得到有效的保护。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中明确规定,各国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性卫生措施保护该国人民健康,免受进口动植物食品带来的危害,不过采取的卫生措施必须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我国的风险分析工作还不适应防范进口动物保健品放心的要求,还有待加强。除此之外,必须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对进口动物保健品的审批制度,在进口前必须对拟进口的动物保健品进行风险分析,在科学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准予进口,做到防范风险于未然。
3.3要提高动物保健品的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技术标准对内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对外则意味着进口的门槛。产品技术标准高低不仅是一个国家在产品质量方面的标志,而且也体现了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保护水平。如果一个国家采用较低的产品技术标准甚至没有标准,则意味着有可能成为其他国家低标准和有风险产品的倾销市场。在关税壁垒等非技术性贸易壁垒作用日益减弱的情况下,技术标准越来越成为防止进口风险的一个重要门槛。如果一个国家采用较高的产品技术标准,既可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又可以保护本国的产业安全。反之,如果一国家采用较低的产品技术标准,则意味着该国有可能成为其他国家低标准和有风险产品的倾销市场,使本国的安全受到威胁,使相关的产业受到冲击。我国入世 5年的实践也表明,要想不成为发达国家低标准和有风险产品的倾销之地,必须尽快建立自己的标准保护体系。随着入世“后过渡期”的结束,提高动物保健品技术标准水平,与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标准接轨,最大限度地利用技术标准门槛保护我国的利益已成当务之急。
3.4要加强对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的监督管理。我国对动物保健品进口与使用的监督管理还相对滞后。特别是我国对进口动物保健品安全实行多部门共同监管模式,容易出现监管“空白”或“盲区”,给进口风险以可乘之隙。为了有效防范风险,确保消费者与畜牧业生产安全,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克尽职守,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动物保健品进口和使用监督管理的力度。在进口前,要对进口产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在进口时,要完善产品入境的检验检疫程序,提高检验检疫水平,切实防止有风险的产品闯进国门;在进口后,要切实加强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动物保健品”要严格进行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5要加快我国动物保健品研制与生产的发展步伐。我国动物保健品市场巨大,需求旺盛,前景广阔。但是,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动物保健品产业发展还相对滞后,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内市场需求,特别是在许多方面还难于同发达国家相竞争,也难于与日益增加的国外动物保健品涌入相抗衡。为了有效防范不断增加的进口动物保健品所带来的风险,必须加快我国动物保健品研制与生产的发展步伐,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减少对国外产品的依赖。从我国动物保健品产业发展的实际看,当务之急是要加大投入,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与动物保健品的研制和开发水平;要建立和培育我国动物用原料药生产基地和动物保健品生产骨干企业,生产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产品;要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推行GMP工程,严把产品质量关;要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走私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我国动物保健品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