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免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养殖方式落后我国的畜禽养殖主要集中在农村,养殖规模小,管理粗放,动物防疫条件差。动物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存在着工作量大、面广,养殖者对防疫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阻挠免疫工作的进行,免疫密度难以提高等情况。
公众对动物免疫的认识程度较低
长期以来,我国的动物疫情处于封闭和保密状态,社会对动物防疫的认识处于一个较为低下的层面,没有将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认为是公共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为防疫员打防疫针是为了向养殖户收取费用,以致在免疫接种过程中主动支持配合少,刁难阻碍多。
养殖观念落后
受家庭经济和传统思维的影响,畜禽养殖仅仅是副业,发生疫病对养殖者个体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在这一观念的支配下,养殖者不重视疫病防范,基础免疫(特别是禽流感、鸡新城疫的免疫)等技术措施难以实施,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和宰杀食用病死畜禽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动物疫病整体防控。
法制观念淡漠
认为饲养的畜禽是自己私人财产,打不打防疫针、畜禽病死了是自己的事,其他人无权干涉的思想严重影响免疫工作的实施。防疫人员在走村串户实施免疫时,不得不花上足够的时间去说服养殖者接受免疫。
动物防疫的组织管理薄弱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实施必须由政府来主导,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主导、干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当前面临的问题: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纳入政府公共卫生管理的程度不够,基层政府对基础免疫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事,在免疫实施过程中的宣传、组织、管理上存在不力、不做的现象;二是兽医管理体制建设滞后,动物防疫体系网络不完善,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形同虚设,防控政策、计划、方案等行政技术措施不落实;三是动物防疫法制建设滞后,动物防疫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国家制定的防疫政策、技术措施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四是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强制手段不足,不能有效打击抗拒、阻挠强制免疫行为。
动物防疫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国务院关于加快兽医体制建设实施意见发布后,各地乡镇动物防疫机构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变为从事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明确了防疫人员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然而,仍然面临着几个方面的问题。
1.工作经费匮乏。作为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直接实施者,在体制转变后,各种防检疫费以非税收入上缴财政,防疫工作中必要的免疫过敏反应抢救费、反应死亡补偿费、防疫设备(冷链设备)运行维护更新费、村级防疫人员补助费等公共财政没有给予应有的预算。
2.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断层。村级防疫人员承担了基础免疫的主要工作,以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极其低廉的报酬承担了繁重的工作。村级防疫人员的组织形式过于松散,游离于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周围,属于动物防疫的边缘分子,组织措施、纪律措施对他们的作用不大。致使村级动物防疫人员不稳定,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不高,造成免疫密度低、免疫质量差的不良局面。
3.疫苗运输、保管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使用无效苗的情况常常发生。由于农村养殖户居住分散,交通极不便利,免疫工作实施时间长,所用强制免疫疫苗无条件进行有效贮藏。使用无效苗的现象屡有发生,因而免疫效价低,免疫抗体保护率不高,免疫后发生疫病的事件时有发生。
4.农村防疫中的免疫程序得不到认真组织实施,往往是只能集中进行春秋两季大面积免疫;新补栏动物免疫工作未能得到有效监管和及时进行补免,留下免疫空档,存在着疫病发生风险。
5.基层防疫人员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着政治意识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不高、防大疫的意识不够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虚报免疫密度、免疫进度;不按规定保存、发放、使用疫苗,不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策和措施
健全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应注重可操作性和强制性,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应更加细化,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格责任追究制
将重大动物防疫目标层层落实到人,防止重开会布置,轻检查落实的情况出现,加强动物免疫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基础免疫扎实有效。
(1)实行多层次目标责任制。将“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规定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不是将目标责任书签到下级就算完成了任务,而是要加强检查监督,切实履行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领导、宣传、组织职责,将免疫密度与工作业绩挂钩。
(2)实行兽医责任制。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实行分片联系责任制,县到乡、乡到村(场片),严格技术要求,严格目标任务,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奖惩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照免疫操作技术规范实施免疫,确保免疫效价,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3)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标准。对防疫工作中主要指标免疫密度、免疫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免疫密度根据动物标识、免疫档案、调查养殖者、疫苗领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免疫质量以血清学检测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规定密度和有效保护率的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自费进行补免。
加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网络,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室(兽医室),主要承担每年春秋两次普免和新补栏畜禽的补免、防疫档案的建立、动物标识的配戴、大面积畜禽圈舍消毒、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疫情观察等公益性工作。村级防疫室的设立能密切与养殖户的联系,利于补免工作的开展,利于动物疫情的及早发现,利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村防疫员可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下派,缺员部分在现有村防疫员中选任,公共财政实行按村建制大小、禽禽饲养量多少按月定额补助,并建立养老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乡村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或讲座,分层次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防疫人员的责任心,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动物防疫队伍,提高动物防疫科技含量,确保防疫工作科学规范。
(3)增加防疫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延伸防疫设备到村防疫室,彻底杜绝使用无效苗的现象,提高免疫质量。
(4)加强对农村养殖者的科技普及力度,改变传统养殖陋习,并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约定家禽实行笼养。逐步形成养殖户支持防疫、配合防疫、主动防疫的局面。
(5)落实免疫副反应补偿机制,在实施口蹄疫免疫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一定副反应,由于得不到及时补偿,激化了养殖户与防疫员的关系,造成阻挠强制免疫的事件时有发生。
积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实施
从春秋普免逐步过渡到按程序常年实施免疫,进一步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效价。
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运用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检验、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等综合性技术措施,执行防疫条件审核、动物标识、免疫档案等制度及技术规范、标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生产流通各环节实施检疫和监督,是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其目的是促进畜牧业发展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动物防疫是一项行政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技术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动物防疫管理新机制,特别是作为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性措施的免疫,更应注重政府管理力度的加强,运行机制的创新,强化防疫监督执法,确保免疫落到实处,以保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稿件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